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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政協十屆五次會議
應納稅所得額
2007-03-09 09:13:02 華夏經緯網
新華網北京3月8日電 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納稅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稅收入減除在該納稅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後的餘額,是計算企業所得稅稅額的計稅依據。稅法草案所稱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以此作為計算企業所得稅稅額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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