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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商嚴查侵權“奧運福娃”


2008-03-12 14:13:11         華夏經緯網

  今視網訊 近日,洪城大市場工商分局執法人員查獲印有吉祥物“福娃”圖案的兒童玩具、鑰匙環、手機挂件、瓷器共計4個品種620個。為此,該局昨日發出消費警示,如市民購買到假冒“福娃”產品,可向工商部門投訴。
  
  “未經奧林匹克標誌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誌。賣侵權奧運福娃等商品是違法的,未經授權即使賣真‘福娃’也是違法的,一樣要被查處。”在檢查的同時,工商執法人員將《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印發給群眾,並建議市民,所有經銷奧運特許商品的零售商,都需持有北京奧組委頒發的授權證書。購買奧運商品一定要到正規的奧運特許商品店。市民如遇到不法商販制售假冒“福娃”製品可撥打12315向工商部門投訴。(傅艷青 熊榕 王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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