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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長解讀《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


2006-06-06 15:24:56         華夏經緯網

  新華社于2006年2月8日播發的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闡述了當前中國保護文化遺產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並對今後的工作提出要求。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表示,國務院頒發這個《通知》,標誌著中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進入新的歷史階段。單霽翔說,“十一五”時期是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對於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同樣如此。《通知》是關於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一個綱領性文件,對我們開啟新的工作局面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單霽翔認為,這種指導意義主要體現在認識和實踐兩個層面上。在認識上,《通知》提出,到2010年,中國要初步建立比較完備的文化遺產保護制度,文化遺產保護狀況得到明顯改善。到2015年,要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文化遺產得到全面有效保護;要使保護文化遺產的觀念深入人心,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在實踐層面上,《通知》明確指出今後將著力解決的幾大突出問題,比如搞好文物調查研究、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規劃的制定實施,抓好重點文物維修工程,加強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保護,提高館藏文物保護和展示水準,清理整頓文物流通市場等,而且對下一步工作重點進行了部署,涉及的內容很全面、很具體,具有很強的操作性。

  單霽翔說,國務院決定從2006年起,將每年六月的第二個星期六設立為中國的“文化遺產日”。“文化遺產日”的設立借鑒了國外的成功經驗。在中國,設立“文化遺產日”的倡議得到越來越多社會各界人士的關心和支援。

  單霽翔表示,當前中國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正處在一個關鍵時期,近幾年,政府對文化遺產保護的投入在逐步增加,各級政府和人民群眾文物保護意識也有很大提高,但是破壞、損毀文化遺產的現象仍然屢有發生,少數地方的領導幹部不按文化遺產工作的客觀規律辦事,公眾關注、保護文化遺產的熱情有待進一步提高。因此設立國家的“文化遺產日”,對於增強全社會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引導民眾廣泛參與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促進中國建立國家保護為主,社會共同參與的文化遺產保護新體制具有重要意義。

  單霽翔認為,目前,中國的文化生態正在發生巨大變化,譬如城鎮化帶來的基本建設熱潮、經濟發展帶來的旅遊熱等使文化遺產及其生存環境受到嚴重威脅,不少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古建築、古遺址及風景名勝區整體風貌遭到破壞。由於經濟利益的驅動,文物非法交易、盜竊和盜掘古遺址古墓葬以及走私文物的違法犯罪活動在一些地區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大量珍貴文物流失境外;過度開發和不合理利用,使許多重要文化遺產消亡或失傳。在文化遺存相對豐富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由於人們生活、生產方式的改變,生活環境和條件的變遷,民族或區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因此,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

  單霽翔說,十一五期間,中國將開展文物普查;開展文物調查及數據庫管理系統建設;加大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力度;建立大遺址保護和利用的良性互動模式,建設好漢長安城、大明宮、隋唐洛陽城等一批重點大遺址保護展示園區;配合國家海洋開發戰略,加強水下文物的調查保護;繼續加強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世界文化遺產申報預備清單制度;建成與中華文明和綜合國力相適應的博物館體系。(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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