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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恩斯決定’的修改在世界範圍內為更多的自然遺產入選世界遺產名錄創造了有利條件。對中國來講,這既是機遇也是挑戰,”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7日在這裡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說。
根據第28屆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7日下午通過的決議,從2006年起,《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締約國每年可向世界遺產委員會申報兩項世界遺產,其中至少有一項必須是自然遺產。而此前,“凱恩斯決定”規定每個締約國每年只能申報一項世界遺產。
仇保興說,全球範圍來看,世界遺產名錄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確實存在較大的不平衡,中國也不例外。截至本次會議,中國共擁有世界遺產30項,其中文化遺產22項,自然遺產4項,文化和自然雙遺產4項。
“中國幅員遼闊,自然生態系統多樣,我們當然希望充分利用‘凱恩斯決定’修改提供的機遇,在自然遺產申報方面有更大的突破,”仇保興說。
事實上,近年來,中國對自然遺產的研究一直在緊密地進行。
仇保興說,20世紀90年代末,建設部開始協同有關部門制定國家自然遺產發展戰略。“我們試圖通過對全國的自然資源進行調查,逐步摸清自己的自然遺產狀況。與此同時,我們嚴格按照《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標準,對現有自然遺產資源進行評估,選擇優先項目,制定自然遺產的保護戰略,”他說。
“初步的規劃有望于年內形成,包括未來5年和10年我們準備申請的自然遺產項目,”他說。
然而,與文化遺產相比,自然遺產申報難度較大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事實。仇保興說:“除了嚴格的標準和評審程式外,自然遺產申報還具有其他一些特有的困難和挑戰。”
首先,研究不足是自然遺產申報上一個不小的障礙。仇保興說,這個障礙既體現在對遺產本身價值的缺乏了解,也體現在與國外遺產的對比研究不夠。
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自然遺產應屬於下列任何一類:代表地球演化的各主要發展階段的典型範例;代表陸地、淡水、沿海和海上生態系統植物和動物群的演變及發展中的重要過程的典型範例;具有絕妙的自然現象或稀有的自然景色和藝術價值的地區;最具價值的自然和物種多樣性的棲息地。
仇保興說:“遺產申報需要有細緻、科學、紮實的基礎工作為支撐。如果自己都說不清一項自然遺產的價值何在,有何獨特性,申報很難成功。而要完成這項工作則需要整合多方力量,包括專業研究機構、地方政府等。”
其次,自然遺產往往涉及較大的地理面積,對項目的考察研究和管理規劃涉及問題十分複雜。“1萬7千多平方公里的‘三江並流’項目歷時10年才申遺成功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仇保興說。
此外,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對自然遺產的申報和保護工作起步較晚,在資金投入、科學管理、公眾教育等方面尚有一定差距。
仇保興說,雖然在資源潛在價值上這些發達國家未必佔優,但其對國際規則的了解、公眾對遺產價值的高度認同和雄厚的財力支援,往往為他們贏得了一定的優勢。
但他同時樂觀地表示,中國目前在自然遺產的申報和保護上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系統的計劃也基本成型。
“相信隨著政府重視程度和公眾意識地不斷提高,差距會在不久的將來得到彌合,世界遺產名錄上也會出現越來越多中國的自然遺產,”他說。(新華網
常愛玲 張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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