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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選自《搜神後記》卷四。寫武都郡前太守已死之女和後太守之子相愛的故事,兩人夢中相會。活著的人可以和已死的人戀愛,已經夠奇怪了,更可怪的是愛情竟然可以使人死而復生。最後由於家長的開棺驗看,遂使女子又生而復死。
原文:
晉時,武都太守李仲文,在郡喪女,年十八,權假葬郡城北。有張世之代為郡。世之男字子長,年二十,侍從在廨中,夜夢一女,年可十七八,顏色不常。自言:前府君女,不幸早亡,會今當更生。心相愛樂,故來相就。如此五六夕。忽然晝見,衣服熏香殊絕。遂為夫妻,寢息,衣皆有污,如處女焉。後仲文遣婢視女墓,因過世之婦,相問。人廨中,見此女一隻履在子長床下。取之啼泣,呼言發冢,持履歸以示仲文。仲文驚愕,遣問世之:“君幾何由得亡女履耶?”世之呼問,兒具道本末。李、張並謂可怪。發棺視之,女體已生肉,姿顏如故,右腳有履,左腳無也。自爾之後遂死,肉爛不得生,萬恨之心,當復何言,涕泣而別。
註釋:
武都:武都郡。故城在今甘肅省成縣西。 權假:姑且借個地方。 廨(xie謝):古代官吏辦事的地方。
不常:不平常(指貌美)。 會今:當在這時候。 殊絕:這裡作非常漂亮講。 過:探望。 呼言發冢:說子長盜墓。
自爾之後:從此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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