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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不認同“竇唯表態” 當事人再次發表聲明

05/23/2006/13:43
華夏經緯網

   前天,“5·10事件”的主人公竇唯表態了,崔健也表態了。昨天,針對“竇唯的表態”,新京報社也委託新浪網發表聲明。該聲明並不認同竇唯在聲明中提出的所謂“媒體不能坦誠交流”的說法。

  在新京報的這份聲明中,首先對於“竇唯認識到,在與媒體的接觸中,意圖引起公眾注意而採用過激行為,是不對的”表態,新京報社予以關注,並相信公安機關會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對此案依法處理,維護法律的尊嚴。

  此外,對於竇唯提出所謂“媒體不能坦誠交流”的說法,新京報社願意再次以5月10日發表的聲明作為回應:當天在竇唯到新京報社投訴相關報道的整個過程中,報社有關方面負責人始終以善意和克制的態度相對待,即使在其用水潑灑報社工作人員、亂砸辦公物品的情況下,依然稱其為“先生”,表示願意聽取其意見,並且與其約定當天下午6時對其投訴給予書面答覆。不料在此之前,竇唯卻在報社門外突然放火燒車。因此,新京報社在整個事件過程中不存在“不能坦誠交流”的情況。

  聲明中還稱,5月10日下午新京報社已就竇唯針對報道提出的異議按約定時間將書面答覆送交其本人。竇唯如對該答覆仍有異議,新京報社願與其通過正當途徑包括法律途徑予以解決。

  最後聲明強調,對於竇唯的行為對新京報社及其員工造成的損害,新京報社保留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

  【相關鏈結】

  “5·10事件”始末

  5月10日上午10時許,竇唯因不滿新京報近期對他的相關報道,前往該報社理論,並砸壞部分相關辦公設備,燒燬停在報社門口的一輛編輯轎車。之後,被公安帶往天橋派出所內,第二天淩晨竇唯因涉嫌故意縱火被正式刑事拘留,並轉往宣武區看守所。

  5月11日淩晨,新京報就此事發表了公開聲明,在聲明中新京報表示,他們認為引起竇唯不滿的兩篇文章是準確嚴謹的,並稱竇唯在新京報報社逗留期間,“一直抱著善意和克制的態度”。

  5月18日,竇唯通過律師發表聲明,承認自己採取過激手段反映意見不對,但另一方面,竇唯仍然堅持,自己採取過激手段的原因在於新京報對於自己的投訴“不能坦誠交流”。(葉清漪)

北京娛樂信報 (記者張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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