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新春首次發佈會上,特別關注了最高人民法院于上月初發佈的《關於為跨境訴訟當事人提供網上立案服務的若干規定》。按照此規定,台灣地區居民以及在台灣地區登記註冊的企業和組織等訴訟當事人,可以申請網上立案。委託大陸律師代理訴訟的,可申請法官線上視頻見證,無需辦理委託代理文件公證。此舉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要求、運用資訊技術手段便利當事人訴訟的一項創新措施,將為台灣地區當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訴訟服務。
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為跨境訴訟當事人提供網上立案服務的若干規定》明確,人民法院將依託移動微法院,為跨境訴訟當事人提供網上立案指引、查詢、委託代理視頻見證、登記立案等服務。《規定》明確,外國人、港澳台地區居民、經常居所地位於國外或港澳台地區的中國內地公民以及在國外或港澳台地區登記註冊的企業和組織等跨境訴訟當事人,可以通過中國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式或者電腦端進行實名註冊並完成身份驗證後,開展立案等相關訴訟事務。此外,《規定》要求,跨境訴訟當事人申請網上立案應當如實填寫立案資訊,並提交起訴狀、身份證明、公證、認證、轉遞及證據等材料。人民法院將根據法律規定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據介紹,跨境網上立案是中國法院順應網際網路時代發展潮流,充分運用資訊技術手段便利跨境訴訟當事人立案所作出的一項創新舉措,充分體現了中國法院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立案權利的態度和決心,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服務和保障。
法官助理正在審核台灣當事人網上提交的相關材料(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最高人民法院上發佈《規定》,要求為包括外國人、港澳特區和台灣地區居民在內的當事人提供跨境網上立案服務。而當天下午,台灣居民楊女士便通過“中國移動微法院”向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提交了跨境立案申請。該案繫上海首例跨境訴訟當事人網上立案。
據報道,楊女士提交的是一起健康權糾紛立案申請。楊女士訴稱,2020年6月,她在上海某地鐵列車車廂內與男子程某發生衝突,後遭到程某毆打。據醫院檢驗報告,楊女士頭面部、右眼、雙膝受傷。案發後,軌交公安根據相關規定對程某作出治安處罰決定。楊女士遂向上鐵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程某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根據《規定》,跨境訴訟當事人首次申請網上立案的,應當由受訴法院先行開展身份驗證。2月3日下午,台灣居民楊女士事先登錄“中國移動微法院”進行身份驗證,身份驗證通過後,上鐵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吳澤均于2點半通過電話指導楊女士填寫立案相關資訊並上傳起訴材料,之後吳澤均通過12368訴訟服務平臺收到立案材料,他仔細審核當事人的起訴狀及相關證據等,認定材料符合程式,當場予以登記立案,整個立案過程用時僅20分鐘。
立案結束後,台灣地區居民楊女士非常感慨:“原本以為作為跨境人士網上立案程式會很複雜,沒想到短短20分鐘就解決了,真是高效、便捷!”
上鐵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葉一表示,跨境訴訟當事人由於其身份特殊,法律對其起訴規定了更多的條件和要求。依照傳統方式,辦理立案手續往往較為複雜,一般的網上立案渠道也難以高效解決核對委託代理人身份和許可權難的問題。如今,跨境立案服務的開通,讓跨境立案當事人同樣可以足不出戶實現網上立案,上鐵法院將嚴格依照最高法院《規定》的要求,為所有符合條件的起訴人提供更高效、更優質、無差別的訴訟服務。
據悉,為全面推進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增強人民法院服務跨境訴訟當事人的能力水準,支援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最高人民法院發佈《規定》,明確可依託通過中國移動微法院為跨境訴訟當事人提供網上立案服務。《規定》自2021年2月3日起施行,明確了跨境訴訟服務內容、服務對象、服務載體、跨境當事人身份驗證、委託代理視頻見證、網上立案流程等,旨在為跨境訴訟當事人提供網上立案指引、查詢、委託代理視頻見證、第一審民商事登記立案服務。
陳麗玲。(圖片來源:中評社)
針對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台灣地區的訴訟當事人,可以網上立案服務,新黨主席特別助理、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博士生候選人陳麗玲受訪時表示,提供台灣地區當事人便捷高效率的訴訟服務,也證明大陸的科技力比台灣好太多,無疑也實現大陸給台灣民眾“準國民待遇”的政策。
據香港中評社報道,有關台灣民眾及台商可以透過網上立案方式,由大陸的法院來接受我們的立案,再用視訊來辦案,陳麗玲認為,這無疑實現了大陸領導人習近平在2019年1月2日所説的“兩制台灣”,也就是對於台灣民眾採取“準國民待遇”的政策,針對大陸這樣的制度安排,相信從事兩岸法律服務是樂見的。
兩岸之間不管經貿往來或者是人員往來,好比結婚離婚、親子收養等,這些可能涉及法律訴訟,由於新冠疫情,無需到大陸去,就可以打官司的話,對於台灣來説是相當方便,這也可以凸顯出大陸依法治國的最高理念,對於台灣民眾的權益也有所幫助。
陳麗玲指出,大陸同意可以台灣地區的訴訟當事人可以網上立案,這證明大陸的科技力已經比台灣來的好,在台灣還是要求一定要到法院來立狀,然後到法院來開庭,但是在大陸居然可以採用這麼便民方式,可見他們的司法便民程度,讓台灣民眾能夠不用跨海就可以越洋打官司,相較之下台灣的司法改革,最基礎的東西都做不到,身為法律人的蔡英文應該好好的改進,屢次談到司法改革只是空談、唱高調。
她認為,從兩岸司法服務來看,大陸確實努力為“兩制台灣”方案來鋪路,大陸認為要先求心靈契合,然後用政治協商建立保障和平發展的制度,反觀新上任的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想從經濟、文化、社會三方面,避開政治來討論,事實上沒有政治的互信的前提,想要經濟文化對話,事實上是緣木求魚。陳麗玲還舉例,馬英九在2008年到2016年執政,兩岸政治就是有互信,所以可以大量展開經濟、文化、社會、宗教的交流。(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