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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教育懲戒中“刻意孤立”的內涵?教育部回應

華夏經緯網 > 新聞 > 大陸新聞 > 時事要聞      2021-04-22 13:48:35

  中新網4月22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第12條規定了“刻意孤立”的禁止性行為。應如何界定“刻意孤立”的內涵?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對此回應稱,行為表現上,可以是對學生正常需求故意不予回應、指使其他學生孤立特定學生或者物理上隔離(比如單獨坐在最後一排)等。

  教育部政策法規司指出,《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第十二條規定的“刻意孤立”,首先主觀上是故意而且針對特定學生,具有相對性、持續性,非因疏忽而沒有關注到學生的需求;行為表現上,可以是對學生正常需求故意不予回應、指使其他學生孤立特定學生或者物理上隔離(比如單獨坐在最後一排)等;後果上,導致學生得不到老師的關注和正常的同伴關係,産生心理上的壓力。



責任編輯:袁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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