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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鬥百年路 啟航新征程 | 中國共産黨這樣維護自由

華夏經緯網 > 新聞 > 熱點聚焦      2021-05-11 15: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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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中國共産黨迎來百年華誕。從建黨的開天闢地,到新中國成立的改天換地,到改革開放的翻天覆地,再到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中國共産黨帶領中國人民砥礪奮進、從勝利走向勝利。


  然而長期以來,西方社會總是習慣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貼上“非民主”的標簽,貶低甚至妖魔化中國的政治經濟體制與發展成就。事實上,面對西方社會喊得最響、指責中國最多的三個問題:民主、自由、人權,中國共産黨也能切實地促進、維護和保障。


中國憲法確認公民享有廣泛的自由權


  自由權是人權的一個基本權利,中國憲法確認公民享有廣泛的自由權。主要包括人身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集會、結社自由、遊行、示威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居住自由、通信自由、科學研究、文化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自由、婚姻自由等,並對行使這些自由權利提供物質上和法律上的保障。


  點2-紅.jpg《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是一種基本人權,指一個國家公民,通過各種語言形式,針對政治和社會中的各種問題表達其思想和見解的自由。在中國,憲法確認公民享有言論自由。但自由是相對的,公民在行使言論自由權利時,不得違反憲法中的其他內容,包括顛覆憲法所規定的國家政權制度;損害憲法所賦予的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或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權利;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故意傳播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等。


  出版自由


  在法律的許可範圍內,公民有表達自己的思想和意見的自由,並有權從事著述、出版、印刷、發行的活動。言論出版自由不是絕對的、不受限制的。中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出版自由和其他自由一樣,不能孤立存在,自由與法律,自由與義務,自由與社會責任,自由與道德,自由與公益等都有著內在的辯證統一關係,不可分離。出版自由的道德標準,將以其對社會所負有的責任來衡量。


  結社自由


  結社自由是公民按一定宗旨,依照法定程式組織或者參加具有持續性的社會團體的自由。結社自由是僅次於自己活動自由的最自然的自由,他同個人自由一樣不可轉讓。凡符合中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並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式而組成的社會團體,都受到國家的保護。如今我國除中國共産黨外,有8個參政而不執政的民主黨派,以及工會,(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共青團,婦女聯合會等社會團體。為了繁榮科學和文化藝術,我國有協會,學會等團體。在民主國家裏,結社的學問是一門主要學問。


  集會自由


  集會自由是指公民為著共同目的,臨時聚集于露天公共場所,發表意見表達意願的自由;是公民表達強烈意願的自由;主要都在公共場所行使;必須是多個公民共同行使,屬於集合性權利。中國1989年通過的《集會遊行示威法》規定,舉行集會必須依照法律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獲得許可。公民在行使集會權利時,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不得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遊行自由


  遊行自由是指公民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場所列隊行進,表達共同願望的自由;是公民表達強烈意願的自由;主要都在公共場所行使;必須是多個公民共同行使,屬於集合性權利;單個公民的行為通常不能形成法律意義上的集會、遊行和示威。


  示威自由


  示威自由是指公民在露天公共場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會、遊行、靜坐等方式,表達要求抗議或者支援、聲援等共同意願的自由。是公民表達強烈意願的自由;主要都在公共場所行使;必須是多個公民共同行使,屬於集合性權利;單個公民的行為通常不能形成法律意義上的集會、遊行和示威。


  集會、遊行、示威自由是言論自由的延伸和具體化,是公民表達其意願的不同表現形式。公民在行使這些權利時,既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又要注意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權利和自由。凡借此進行暴力活動,或者引起暴力衝突的集會、遊行和示威,就喪失了受法律保護的資格,並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點2-紅.jpg《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點2-紅.jpg《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值得注意的是,自由是相對紀律而言,沒有絕對的自由權,行使自由權不能超出法律允許的範圍,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中國共産黨這樣保障公民的自由


  在中國,中國共産黨領導和執政,本質是領導、支援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這是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根本準則,也是中國共産黨領導和執政的本質要求。中國共産黨領導、支援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具體實現形式之一即為——領導人民嚴格貫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使公民享有法律上、事實上的廣泛的自由和權利,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公平與正義。

  為使公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公共事務管理等民主權利,中國不斷建立健全資訊公開等相關制度。


  點2-紅.jpg國家積極鼓勵新聞出版事業的發展,2004年,中國出版發行全國性和省級報紙257.7億份,各類期刊26.9億冊,圖書64.4億冊(張)。


  點2-紅.jpg近年來,中國網際網路發展迅猛,截至2005年6月30日,上網用戶總數突破1億,其中寬頻上網達5300萬人。


  點2-紅.jpg國家尊重並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保障信仰宗教的公民、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據不完全統計,中國現有各種宗教信徒1億多人,各種宗教教職人員約30萬人,宗教活動場所10萬多處。


  點2-紅.jpg國家制定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基金會管理條例》,依法保障公民結社自由。截至2004年底,中國有各類民間組織28.9萬個,其中社會團體15.3萬個,民辦非企業單位13.5萬個,基金會近900個。


中國共産黨為什麼能夠維護自由


  《共産黨宣言》中闡述了實現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的思想。《宣言》的核心思想是消滅基於階級分化之上的剝削與壓迫,建立一個自由人的聯合體,實現人性的完全復歸和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最終實現全人類的徹底解放。


  中國共産黨的價值追求與《宣言》一脈相承。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與《宣言》中所強調的實現人的自由而全面的發展是一脈相承的。中國共産黨的歷史就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歷史。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我們黨帶領中國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結束了反動階級壓迫勞動人民的歷史;新中國成立之後,我們黨順應人民改變舊中國經濟文化落後狀況的要求,開始了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偉大實踐;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為了解放和發展生産力,實行了改革開放,建立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強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奮鬥目標,依靠人民創造歷史偉業。


  那麼,中國共産黨為什麼能夠維護自由?


  舉個典型例子。作為一條思想紅線,共産黨員不信仰任何宗教,這是由共産黨員自身的信仰和理論支柱所決定的。但不信神的共産黨,為什麼能把信教群眾團結起來,把他們的意志和力量,與廣大不信教群眾凝聚在一起,一心一意謀發展,聚精會神搞建設?


  這是因為:共産黨真誠、全面、正確地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講真誠,能説清真誠的理由讓別人也讓自己信服,能拿出真誠的措施促別人也促自己落實。


  其一,這是黨的基本觀點所決定的。既然堅信物質第一、客觀第一、存在第一,就必然堅信客觀事物的發展和變化是由其內在規律所決定的,任何違反其內在規律的外部干預,任何對複雜問題的簡單處理,都是不能奏效的。所謂客觀,除了自己的思想,其他都是客觀,宗教的存在也是客觀。宗教作為人類精神生活中的一種普遍、長期存在的現象,有其發生和發展的社會根源和認識根源,有其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宗教在社會主義社會也將長期存在,其消亡可能比階級和國家的消亡還要久遠。我們既然是唯物主義者,就要承認、尊重這一客觀存在和客觀事實,立足長遠、著眼當前,按規律去做宗教工作。


  其二,這是黨的根本宗旨所要求的。黨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也就是為了多數人,團結多數人,依靠多數人。黨的一切努力是為了實現和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基本權利,其中當然也包括了人民群眾對自己信仰的自由選擇權利。人民群眾(包括信教的群眾)不僅是社會物質財富的創造者,其實踐活動也是社會精神文明發展的源泉和動力。馬克思主義宗教觀與馬克思主義群眾觀的一致性,就在於正確看待、對待信教群眾,相信人民群眾自己解放自己,千方百計把人民群眾團結在黨的周圍,為自身的根本利益而奮鬥。


  其三,這是引導宗教在我國社會中發揮積極作用所必需的。既然宗教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長期存在,既然信教者為數甚眾且都是我們必須爭取、必須依靠的基本群眾,當然就要引導宗教發揮積極作用而不是釋放消極作用。無神論者和宗教信仰者在政治上經濟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在思想信仰上的差異是次要的。堅持政治上團結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就能夠發揮宗教在促進社會和諧中的積極作用。


  其四,這也是與中國的歷史文化傳統相一致的。中國沒有出現過政教合一的全國性政權,也沒有發生過歐洲歷史上那種宗教戰爭。中國又是一個講求“和合”文化的國家,主張“以和為貴”,對各種文化相容並包,包括看重若干宗教經典、教義,宗教道德、藝術中所積累著的人類生命繁衍的文化資訊,所滲透著的歷史積澱的體驗和哲理,所孕育著的民族優秀文化因素,所鐫刻著的人類精神文明發展的軌跡。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符合中國的歷史文化傳統,符合信教群眾的要求,也為佔人口大多數的不信教群眾所接受。


  我國信教群眾同不信教群眾、信仰不同宗教群眾團結和睦,宗教正在實踐中發揮積極作用。在當今世界因“宗教發熱”、“文明衝突”而困惑的時候,中國卻是風景這邊獨好。這是當今中國在創造經濟奇跡的同時,每天都在發生著的又一奇跡。


  綜合自中國政府網、北京日報、學習時報、光明日報等




責任編輯:徐亞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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