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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只降不升預期打破 限制高耗能産業盲目發展

華夏經緯網 > 新聞 > 大陸新聞 > 時事要聞      2021-10-13 09:07:50

  電價上浮“閘門”打開

  電價只降不升預期打破 限制高耗能産業盲目發展

  “此次電價調整往市場方向邁了重要一步”

  新京報貝殼財經:怎麼看待國常會此次提出的電價調整,其中的重點是什麼?

  林伯強:以往我們講煤電聯動,即煤炭價格上漲,電價跟著上漲,但由於各種各樣的宏觀原因,實際很難實現,通常出現煤炭價格上漲,電價不漲的情況。而此次電價調整是一次重大的改革。

  首先,以往燃煤發電電量只是部分在市場上進行交易,大概40%。此次國常會會議指出,要有序地將燃煤發電電量全部推向市場,雖然如何有序推進還沒有明確,但基調已經確定,這對中國整個産業結構調整有非常大的好處。

  第二,此次受衝擊最大的是高耗能行業。以往高耗能行業是用電大戶,通常地方政府會給予其比較優惠的價格,而此次對高耗能行業電價漲幅不設限,在當前電力供需較緊的情況下,高耗能行業的電價可能會漲得較高,這對高耗能行業來説是一個重大考驗。

  張中祥:此次改革雖然不能説完全達到電力企業的預期,但的確可以消化煤電成本,往市場方向還是邁了不小一步。在發電側和用戶側擴大了市場化電價的範圍,有利於理順價格關係,讓市場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

  首先,明確了在發電側支援煤電企業增加電力供應,燃煤發電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針對煤電企業困難,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政策,引導金融機構保障合理融資需求;在用戶側,除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戶以外的所有用戶,包括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內的工業用戶等都可以進入電力市場。

  其次,擴大了電價上下浮動的範圍,將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由分別不超過10%、15%,調整為原則上均不超過20%,加強分類調節,對高耗能行業由市場交易形成價格,不受上浮20%限制,改變了市場對於電價“只降不升”的預期。

  今後如果這個上下浮動的範圍可以更大甚至取消,那電價更接近或完全是市場定價。

  “解決短期電力短缺問題,抑制高耗能行業用電最有效”

  新京報貝殼財經:為什麼要向高耗能行業動手?

  林伯強:中國不缺電,也不缺煤,走到今天這一步,主要是不平衡的問題。目前中國電力短缺主要源於兩方面,一是供給側的70%發電是煤炭火力發電,需求側70%是工業用電,其中40%、50%都是高耗能行業用電。解決短期電力短缺問題,抑制高耗能行業用電最有效。

  二是短期電力緊張,鼓勵挖煤解決短期問題,但與中國雙碳目標不符;中長期要減少煤炭資源的使用,使得煤炭在發電中的供給比例變小。而高耗能是用電大戶,短期針對高耗能行業採取措施跟雙控目標的動力吻合。

  整體來看,中國居民用電佔比15%左右,工業用電佔比70%左右,但中國是工業大國,全盤調整不現實,而針對高耗能行業採取措施,既有利於産業結構調整,也有利於雙控目標的完成。

  短期儘快解決缺電,需要供給側和消費側同時著手,供給側鼓勵煤電增加發電,需求側則需要抑制高耗能用電。

  董秀成:電價目前還沒有實現完全的市場化,一般商品如果沒有極其特殊的情況,價格就是隨行就市。電和一般的商品不太一樣,因為其涉及民生及能源安全保障等多方面,所以電價目前還是在管控的過程中盡可能地引入市場機制。

  此次調整提高了市場價格調整的幅度,企業之間的電力買賣價格變得更加靈活,市場機製作用得到提高。另外,高耗能行業是碳排放的大戶,此次針對高耗能産業的調整有助於國家能源雙控目標的實現,也在某種程度上對碳排放起到抑製作用,並促進相關的企業有序用電、有序生産,堅決避免高耗能産業的盲目發展。

  張中祥:這次國常會明確分類實施,對高耗能企業的電價可以不受上浮20%的限制,但在實際操作中哪些是高耗能企業,是否嚴格分類區別對待等等,這些都影響執行的效果,都還有待觀察。但國常會的決定是改革完善煤電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方向。

  “電價上漲利好火電行業”

  新京報貝殼財經:價格浮動對整個産業鏈利益相關方的最大影響是什麼?

  林伯強:對火電行業來説,短期是個大利好,一定程度上刺激發電企業的積極性;對高耗能行業是一個非常大的不利好,很快就會反映在資本市場上。

  總的來看,高耗能行業的産能會下降。市場交易下,高耗能用電價格可能會上漲,成本增加,除非不生産或減少生産。上漲可能會疏導到下游,但下游影響相對有限。因為目前的表述是有序推進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但如何有序還不清楚,還要看市場供需缺口情況。

  董秀成:從整個價格傳導的過程來看,煤炭價格上漲,發電企業的成本增加,相當於發電企業的原材料漲價,而原材料價格在價格指數中的體現是PPI,如果電價上漲,可能會延伸到CPI的表現。

  不過我們對通貨膨脹的擔憂可以理解,但消費品價格指數是眾多商品加權産生的,並不意味著某種商品價格上漲,就一定會導致CPI上漲。我們不能簡單認為電價上漲一定導致CPI上漲,只是其中的一個不利因素。

  新京報貝殼財經:發文提到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用電進行階段性優惠政策,您有什麼建議?

  林伯強:這是應該的。首先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不多;其次,小微企業本來生存困難,如果電價上漲,增加了小微企業的成本,會更困難,所以對其提供優惠政策體現了政府對小微企業的鼓勵和支援。

  董秀成:從理論上講,實行優惠實際上是對不同的商品或用戶採取不同的價格,這個措施之前也有採用,比如,工業用電方面的優惠措施。電價上漲影響企業的成本,地方政府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價格優惠可以理解。但具體如何做,還需要地方政府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民生保障、能源雙控目標以及未來碳排放指標控制等綜合考慮來選擇決定。

  “未來政府應在有限的前提下,盡可能地讓市場發揮作用”

  新京報貝殼財經:怎麼看待電力定價政策的變化?下一步改革如何走?

  董秀成:總體來説,從國家能源價格改革來説,逐漸實現市場化的大方向沒有變,但電力價格改革相對煤炭、石油等其他的能源價格改革相對滯後,這主要是因為電價的敏感性太強。

  事實上,不管是油氣改革還是電力改革,最終的方向都是市場化,即政府盡可能不管控,由市場供求關係來決定價格,這個大方向沒有懸念,但在改革過程中,政府必須考慮它的敏感性,特別是民用電方面。

  民用電也要往市場化方向走,步伐可能沒有工業用電那麼迅速。但民用電也會有市場化的調節機制,比如,居民用電價格可以實行階梯制,既考慮到民生保障的問題,又考慮到市場機制的調節。

  林伯強:煤電矛盾一直是能源行業最醒目的矛盾,此次如果能夠確實執行,大致解決了煤電聯動的矛盾。後續如果還改革的話,完全市場交易推進會較慢,因為居民電價很難“調動”,而且居民用電佔比不大,並不影響大局。

  現在我比較擔心的問題是,受價格影響,今後高耗能行業隨行就市買電,其他行業會不會比較難買電,因為企業肯定想賣給不限價的高耗能行業。所以政府怎麼來平衡該現象還需要做大量工作。個人傾向於電力要掌握在國家手中,政府應在有限的前提下,盡可能地讓市場發揮作用。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程維妙 胡萌

  官方密集發聲“安全保供”

  ●9月27日

  國家電網公告,加大電網跨區跨省資源調配力度、全力守住民生用電底線。

  ●9月28日

  河南省政府召開會議,要求推進煤礦復工復産、增産增供,加快推進儲煤基地建設。

  ●9月29日

  國家發改委、國家鐵路集團發佈通知,加大對發電供熱煤炭運輸的傾斜力度。

  山西與14個省區市簽訂煤炭中長期合同,保障能源供應。

  ●10月5日

  銀保監會發佈通知,要求保障煤炭、鋼鐵等生産企業合理融資需求。

  ●10月8日

  國常會提出,擴大電價上漲空間至20%,高耗能行業電價上漲不設限。

  ●10月11日

  國家能源委員會會議要求,糾正有的地方“一刀切”限電限産或運動式“減碳”,推進先進儲能技術規模化應用。

  ●10月12日

  國家發改委印發通知,明確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保持居民用電價格穩定。

文章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徐亞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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