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大工作會議10月13日至14日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強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是我們黨領導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是在我國政治發展史乃至世界政治發展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的全新政治制度。我們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鞏固和發展生動活潑、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10月13日至14日,中央人大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新華社記者 王曄 攝
總書記深刻指出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制度優勢和對人類政治制度發展的重大意義: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中國共産黨領導,堅持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説的基本原則,適應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有效保證國家沿著社會主義道路前進。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結合起來,有效保證國家治理跳出治亂興衰的歷史週期率。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黨領導人民創造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從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鞏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戰略全局出發,繼續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強調:
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制度競爭是綜合國力競爭的重要方面,制度優勢是一個國家贏得戰略主動的重要優勢。歷史和現實都表明,制度穩則國家穩,制度強則國家強。我們要毫不動搖堅持、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
要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
要用好憲法賦予人大的監督權,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
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
10月13日至14日,中央人大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新華社記者 李學仁 攝
如何評價一個國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總書記曾用8個“能否”深入闡明。一個國家民主不民主,用什麼來衡量?總書記在這次會議上明確指出:“關鍵在於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當家作主”,同時提出“四個要看、四個更要看”標準:
要看人民在選舉過程中得到了什麼口頭許諾,更要看選舉後這些承諾實現了多少;
要看制度和法律規定了什麼樣的政治程式和政治規則,更要看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執行;
要看權力運作規則和程式是否民主,更要看權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監督和制約。
民主是各國人民的權利,而不是少數國家的專利。一種政治制度的生長,與其紮根的土壤息息相關。鞋子合不合腳,只有穿的人才知道。
“一個國家是不是民主,應該由這個國家的人民來評判,而不應該由外部少數人指手畫腳來評判。”總書記的話沉穩有力,“用單一的尺規衡量世界豐富多彩的政治制度,用單調的眼光審視人類五彩繽紛的政治文明,本身就是不民主的。”
繼續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總書記從三個方面對“具體地、現實地”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提出了要求——
“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工作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嚮往的工作上來。”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要在黨的領導下,不斷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要保證人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利,民主選舉産生人大代表,保證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落實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環節全過程,確保黨和國家在決策、執行、監督落實各個環節都能聽到來自人民的聲音。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達平臺和載體,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的工作機制,推進人大協商、立法協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統一于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綜合自新華網、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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