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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鐵普悠瑪列車翻覆致18死 一審司機獲刑臺鐵負責人被判無罪

華夏經緯網 > 新聞 > 涉台新聞      2021-10-19 09:05:36

中新社台北10月18日電 台灣宜蘭地方法院18日就3年前臺鐵普悠瑪列車翻覆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案作出一審判決,以過失致死罪判處司機尤振仲4年6個月;臺鐵2名負責人則被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綜合中央社、聯合新聞網、中時新聞網等臺媒報道,法院表示,該案司機誤以為ATP(列車超速防護)系統故障而違規關閉該系統,並超速行駛,相關嚴重過失造成嚴重事故。且司機事後未見悔意,認罪態度不佳,故作此判決;而臺鐵方面被起訴的2人與列車出軌翻覆、乘客死傷結果無直接因果關係,如負過失責任實屬過苛,故判無罪。

對於判決結果,臺鐵方面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結果,未來全面推動安全改革”;遇難者家屬則稱“臺鐵依舊沒改善”“結果無法接受”。

有家屬表示,判決將事故原因只歸咎於司機一人,然而事故是由許多原因造成,例如保養不善、人員訓練不足、零件損壞老化等,這些都必須要有連帶責任。

臺鐵産業工會當日發表聲明指出,該判決讓基層員工感覺把結構性的問題都推給第一線,但制度問題不該單由第一線員工負責,應落實改革,組織不能卸責。

聯合新聞網當日刊文表示,臺鐵局歷經此重大事故,卻不見系統性缺失改善,且改善計劃屢次不被接受,甚至兩年後又發生更嚴重的太魯閣號出軌事故。民進黨當局若再看不到事故背後訓練、維修、營運的問題,喊公司化終究只是口號,無法讓臺鐵變得更安全。

臺鐵普悠瑪列車2018年10月21日行經宜蘭新馬站時翻覆,造成18人死、200多人受傷;2019年6月,宜蘭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司機尤振仲、臺鐵機務處原副處長柳燦煌、臺鐵綜合調度所原所長吳榮欽等3人。臺鐵前局長范植谷、周永暉、鹿潔身等16名臺鐵人員則被做出不起訴處分,引發“司機扛責,局長無罪”的批評。(完)


責任編輯:侯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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