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澳門11月23日電(記者劉剛 李寒芳)澳門特區政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23日宣佈,自24日1時起,由內地搭機前來澳門的人士,須在登機前出示符合衛生當局要求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證明時限由採樣日後48小時內調整為採樣日後7天內。
自同一時間起,所有擬由澳門出境登上民用飛機前往外地的人士,須出示包括採樣日的7天內核酸陰性檢測證明。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還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強調,離境旅客應留意目的地城市的個別要求,如目前由澳門往北京仍須持有48小時內核酸陰性檢測證明。
應變協調中心當日還宣佈,自24日零時起,對於曾經到過甘肅省天水市;江蘇省常州市天寧區蘭陵街道及武進區湖塘永定社區;重慶市長壽區菩提街道、渝北區龍塔街道及寶聖湖街道;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北京市昌平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平房區;內蒙古自治區二連浩特市;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成龍路街道及柳江街道、成華區萬年場街道的人士,取消其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或健康碼變為黃碼並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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