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中華文化

解讀新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 設保護區防盜採盜撈

2022年4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正式施行。相比1989年發佈實施的條例,它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水下文物保護工作的特殊性,有針對性地完善有關制度措施,解決水下文物保護實踐中的突出問題。

圖為“長江口二號”古船部分出水文物(資料照片)

“長江口二號”古船部分出水文物(資料照片)。新華社發(上海市文物局供圖)

  2022年4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正式施行。相比1989年發佈實施的條例,它從實際出發,充分考慮水下文物保護工作的特殊性,有針對性地完善有關制度措施,解決水下文物保護實踐中的突出問題,並做到了和文物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銜接。

什麼是“水下文物”?

威海灣一號裝甲板起吊現場

威海灣一號裝甲板起吊現場。山東省文旅廳供圖(來源:中新網)

  《條例》將“水下文物”做了明確界定:“是指遺存于下列水域的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人類文化遺産:(一)遺存于中國內水、領海內的一切起源於中國的、起源國不明的和起源於外國的文物;(二)遺存于中國領海以外依照中國法律由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的起源於中國的和起源國不明的文物;(三)遺存于外國領海以外的其他管轄海域以及公海區域內的起源於中國的文物。”

  與此同時,《條例》也規定,1911年以後的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以及著名人物無關的水下遺存,並不屬於“水下文物”範疇。

設水下文物保護區 防盜採盜撈

3月2日,“長江口二號”古船正式開始打撈

2022年3月2日,“長江口二號”古船正式開始打撈。中新社記者 張亨偉 攝(來源:中新網)

  水下文物保護區制度是實施水下文物原址保護的重要手段。三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新修訂的條例根據形勢發展和實際需要,對劃定公佈水下文物保護區的情形、程式、保護措施等做了具體規定,為今後各地劃定公佈水下文物保護區提供了明確的依據。

  根據條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將水下文物分佈較為集中、需要整體保護的水域劃定公佈為水下文物保護區,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劃定和調整水下文物保護區的單位應當制定保護規劃。國務院文物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應當根據保護規劃明確標示水下文物保護區的範圍和界線,制定具體保護措施並公告施行。

  條例還規定,在水下文物保護區內,禁止進行危及水下文物安全的捕撈、爆破等活動。擅自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進行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追究法律責任。

進一步完善考古活動行政審批管理

“小白礁Ⅰ號”水下考古發掘現場鳥瞰。

“小白礁Ⅰ號”水下考古發掘現場鳥瞰(2017年)寧波文物考古研究所供圖(來源:中新網)

  對考古活動實施行政審批管理是我國文物保護基本制度。《條例》第十二條還規定:“任何外國組織、國際組織在中國管轄水域內進行水下文物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活動,都應當採取與中方單位合作的方式進行,並取得許可。中方單位應當具有考古發掘資質;外方單位應當是專業考古研究機構,有從事該課題方向或者相近方向研究的專家和一定的實際考古工作經歷。”

  中國國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副主任張建華介紹説,新修訂《條例》從確保考古工作的主導性、安全性和科學性出發,將水下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活動申請主體限定於中方考古發掘資質單位,涉外考古合作主體則限定於有相應研究專家和實際考古工作經歷的專業考古研究機構,而且考古工作取得的水下文物、標本以及考古記錄的原始資料,均歸中國所有。

明確水下文物有關管理執法機制

北洋海軍旗艦定遠艦的一塊鐵甲在劉公島附近海域出水

  北洋海軍旗艦定遠艦的一塊鐵甲在劉公島附近海域出水(2020年9月17日攝)。新華社發 國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遺産保護中心供圖

  水下文物保護涉及文物、漁業、水利、海警等諸多領域。三部門有關負責人指出,新修訂的條例進一步明確水下文物的有關管理體制和執法機制,避免“九龍治水”。

  一是明確國務院文物主管部門、地方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水下文物保護工作中的職責許可權;二是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要求,明確海上執法機關在水下文物保護工作中的執法職責,賦予其行政執法、治安管理和打擊犯罪等許可權;三是要求各有關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和執法協作。

  比如,文物主管部門、公安機關、海上執法機關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水下文物保護執法工作,加強執法協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應當在水下文物保護工作中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共用水下文物執法資訊。

中國已發現確認241處水下文化遺存

江口沉銀——四川彭山江口明末戰場遺址考古成果展

  2021年12月26日,“江口沉銀——四川彭山江口明末戰場遺址考古成果展”在遼寧省博物館展出。中新社記者 于海洋 攝(來源:中新網)

  據悉,截至目前,中國已發現確認241處不同類型的水下文化遺存(不含港澳台數據),以沉船為主,還有水下石刻、古城址、碼頭錨地、動物化石和零散文物等不同遺存,時代跨越史前至近現代,出水了一大批船體、碇石遺跡和陶瓷器、鐵器、金銀器、銅錢等不同類別的遺物。

  (資料綜合新華社、中新社、人民日報海外版、科技日報等報道)

編輯策劃:虞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