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7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立法機構今天(27日)三讀通過臺鐵公司化設置條例,臺鐵將轉型為公司,下設董監事及安全管理委員會;為健全財務,交通部門將設立基金處理既存短期債務;現職人員轉調臺鐵公司維持勞動條件,不得因公司成立裁員。
為使臺鐵公司開發富於彈性,新法明定,公司辦理運輸及附屬事業,得報請交通部門協調都市計劃主管機關,依“都市計劃法”迅行變更。由於條例部分事項須有相當時日準備,新法明定施行日期由臺“行政院”訂定。
臺立法機構院會今天處理攸關臺鐵公司化的“公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朝野黨團日前協商時仍有6條保留條文,立法機構今天對保留條文采表決處理;國民黨團、台灣民眾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及民進黨團都提出修正動議。
由於民進黨佔席次多數,表決後並未採納在野黨團版本,保留條文照民進黨團修正動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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