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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九二共識”三十週年】九二共識:大陸對臺政策戰略自信與底線思維

華夏經緯網 > 評論 > 台海觀潮      2022-07-29 21:03:34


  最近大陸在紀念“九二共識”三十週年活動中,一再重申“九二共識”的 “定海神針”作用。無論是在海峽論壇、滬臺雙城論壇或兩岸青年峰會中,皆高舉“九二共識”大旗,這顯示大陸對臺政策具有高度一致性及可預測性,“九二共識”一直以來皆是對臺政策及兩岸正常互動“通關密語”,這顯示大陸對臺政策具有戰略定力及自信,堅持政策原則堅定性及底線思維。

  相對於台當局因政黨輪替,産生政策斷裂及轉折,處於反對黨時期民進黨原本即認為“九二共識”是虛構、不存在,後認為“九二共識”不是“唯一選項”;2016年執政後,提出“九二會談精神”、“九二歷史事實”及“九二共同認知”,作為“替代共識”。即至2019年在“抗中保臺”路線及“聯美抗中”戰略下,公開宣稱從未接受“九二共識”,批判“九二共識”就是“一國兩制”;隨後一再宣稱“九二共識”已經翻過歷史一頁、宣稱兩岸從未有政治共識。

  事實上,無庸置疑的,2008年至2016年兩岸即以“九二共識”做為雙方重啟對話與協商的政治基礎,因而台當局享有兩岸和平紅利、經濟發展利益及因“外交休兵”擁有國際空間。同時兩岸展開大協商、大合作及大交流,無論是兩岸經濟社會文化交流的質與量,皆獲得前所未有提升。綜觀大陸對臺政策持守“九二共識”的戰略自信及定力,有其諸多特徵及內涵、影響效應。

  首先,明定“九二共識”為對臺政策底線與紅線,悖離“九二共識”增加“非和平方式”解決兩岸統一的機率。大陸持續強調重啟兩岸對話協商,建立兩岸正常交流機制,必須奠立在 “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並以此作為兩岸和平統一的基礎與進程。換言之,只有在承認 “九二共識”政治基礎,始能構建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框架,悖離 “九二共識”意味著不承認“兩岸一國”、“兩岸一中”關係性質,觸犯大陸對臺政策底線,逐漸從“事實台獨”、“文化台獨”及“漸進式台獨”,轉向“法理台獨”、“正常國家”趨勢,增加大陸武統的可能性。

  其次,“九二共識”是兩岸重啟對話與協商基礎,“九二共識”曾是主流的“台灣共識”。2019年來民進黨當局提出“抗中保臺”路線,明確拒絕接受“九二共識”,同時標簽化“九二共識”等於“一國兩制”,更宣稱“台灣共識”就是反對“一國兩制”,形同反對“九二共識”。事實上,“九二共識”曾經在台灣選舉中發揮關鍵性影響,包括2008年及2012年“大選”,國民黨籍候選人馬英九揭橥“九二共識”,執政八年期間兩岸當局立基於“九二共識”共簽訂23項協議,尤其是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九二共識”在此期間也獲民意五成至七成的同意。

  換言之,2008-2016年期間無論是“兩岸共識”或“台灣共識”,皆是指向共同基礎“九二共識”;2018年台灣地方大選掀起“韓國瑜旋風”,韓國瑜高倡“九二共識”、 “兩岸關係,您儂我儂”及“貨進人出,高雄發大財”,高票當選高雄市長。且韓流的擴散示範效應,也拉動國民黨籍十五席縣市長當選,形成“藍地方包圍綠中央”的政治態勢。且2020年“大選”,韓國瑜也重申倡議“九二共識”,並獲552萬票。相較2016年朱立倫獲381萬票的得票數,韓國瑜多獲171萬票,得票率朱立倫多出7.6%,得票率為38.61%。

  復次,明確區隔“九二共識”與“一國兩制”差異與關聯。近日國台辦推出影片説明兩者概念語詞並不相同、批評民進黨當局刻意混淆。“九二共識”為兩岸重啟對話協商的政治前提,涉及兩岸關係性質定位;至於“一國兩制”則是牽涉兩岸統一後對臺終局制度安排,包括政治經濟社會司法及外交軍事體制、領域擘劃;從政策實施時間順序軸來説 ,“九二共識”在前、“一國兩制”在後 ,兩項政策實施的時間點並不一樣。民進黨當局將“九二共識”等同於“一國兩制”,並不符合既有政治實踐經驗。

  民進黨藉由將“九二共識”等於“一國兩制”,簡化成國民黨支援“九二共識”就是接受 “一國兩制”,藉此污名化國民黨“親中賣臺”。儘管,台灣社會有些民眾對“九二共識”與“一國兩制”産生意義混淆,但支援“九二共識”比例遠高於“一國兩制”。從民調上來看,支援“九二共識”比例遠高於“一國兩制”,反對“九二共識”比例遠低於“一國兩制”,兩者的概念意涵皆指向國家統一目標,;但 “九二共識”是兩岸對話協商及交流合作之政治前提,涉及兩岸關係性質之界定;“一國兩制”是兩岸統一後,台灣各種制度之實質建構 ,故兩個概念語詞有所差異。

  最後,“九二共識”存在兩岸官方相關文件,並非不存在。兩岸當局曾于1992年選擇以對話代替對抗、以溝通化解分歧、以協商促進合作,達成了各自以口頭方式錶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大陸視“其核心要義是海峽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此過程和內容,兩岸均有明確的文件和文字記錄,並非任何人、任何勢力及任何政黨所能否定、歪曲。2011年12月23日馬英九執政時期大陸委員會曾公開表示:島內自2000年開始使用“九二共識”一詞,即是對1992年兩岸在香港會談所獲致共識之概括表述,“九二共識”是2008年兩岸恢複製度化協商的重要依據。此不啻明確顯示,陸委會曾經公開承認及接受“九二共識”,“九二共識”也出現在兩岸官方報告及文件中。“九二共識”可謂是兩岸發展走向建立和平穩定關係架構,或頻臨戰爭邊緣風險的“定海神針”。(作者 柳金財 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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