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7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短期補習班違法經營託管班、幼兒園情況嚴重,臺監察機構16日糾正臺教育主管部門、台北市教育局。臺教育主管部門表示,將“修法”明定補習教育的服務定義;台北市教育局則強調,依法嚴懲並積極輔導業者。
據報道,臺監察機構16日指出,臺教育主管部門2014年函釋讓短期補習班可供餐、午睡、指導學校作業,導致許多業者以規範較寬鬆的短期補習班立案,違法經營託管班、幼兒園。台北市教育局對短期補習班稽查不力且流於形式,兩者都遭臺監察機構糾正。
對此,臺教育主管部門16日回應,強調已于“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38條,明定補習班不可經營非屬短期補習教育的機構或業務;如果業者同時要經營其他機構,需依法辦理,且場地要有明確區隔。
對於地方政府實務稽查認定的疑義,臺教育主管部門指出,已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草案”明定補習教育服務定義,並明文強化補習班各項管理機制,經臺行政主管部門于2021年11月審查在案,後續將循法製程序函送臺法務主管部門審議。
台北市教育局16日表示,教育局近年來積極查緝從事非屬補教業務的補習班,並視同未立案機構依據幼教法或兒少福利保障法重罰,每年總罰金額從2016年的新台幣60萬元成長到2020年的新台幣286萬元,顯示依法嚴懲、勿枉勿縱的決心,同時積極輔導業者申請設立幼兒園或課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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