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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津:論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的對臺工作理念

王英津

王英津,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政治學系教授、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主要從事香港政治、台灣政治與兩岸關係研究。

華表


  作者 王英津 中國人民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國發院研究員

  認真梳理中共十八大以來大陸對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理念及其實踐,並在此基礎上對它們進行歸納、概括和提煉,提出“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的對臺工作理念”新概念,不僅有助於更好地指導我們的對臺工作,而且有助於豐富和發展新時代的國家統一理論。具體説來,提出“新時代人民為中心的對臺工作理念”新概念,具有以下六個方面的價值和意義:

  第一,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的對臺工作理念在客觀上已經存在併發揮作用。進入新時代以來,為團結台灣人民,推進祖國和平統一歷史進程,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要在對臺工作中,貫徹好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對台灣同胞一視同仁,像為大陸民眾服務那樣,造福台灣同胞。”在這裡,習近平總書記儘管沒有直接使用“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的對臺工作理念”這一概念,但卻清晰地表達了這一理念。除此之外,習近平總書記在論及推進兩岸關係發展和祖國統一的場合,還提出過諸多體現以人民為中心對臺工作理念的具體論述,譬如,“兩岸一家親”“兩岸同胞命運共同體”“兩岸融合發展”“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等,都是以人民為中心對臺工作理念的具體展開和體現。正是在這一理念的引領下,大陸一直高度重視台灣同胞的關切和福祉,中央先後頒布惠台措施“31條”、“26條”、“農林11條”等,給台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因此,對貫穿于對臺工作中的諸多理念進行理論化概括和提煉,提出“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的對臺工作理念”是水到渠成之事。

  第二,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的對臺工作理念是對先前領導人關於“寄希望於台灣人民”工作方針的進一步昇華。我們黨和政府在不同時期,根據客觀形勢的發展變化,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與時俱進地調整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方針政策。在和平統一的依靠對象和工作重心問題上,大致經歷了從“寄希望於台灣當局”到“寄希望於台灣人民,也寄希望於台灣當局”,再到“寄希望於台灣當局,更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直到“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發展歷程。1956年周恩來曾在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上明確表示:“願意同台灣當局協商和平解放台灣的具體步驟和條件。”1979年發佈的《告台灣同胞書》提出:“寄希望於一千七百萬台灣人民,也寄希望於台灣當局。”2000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我們更寄希望於台灣人民,要廣泛團結台灣同胞。”2002年中共十六大報告指出:“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的統一,我們寄希望於台灣人民”。2019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紀念會上的講話指出:“我們堅持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一如既往尊重台灣同胞、關愛台灣同胞、依靠台灣同胞,全心全意為台灣同胞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以上表明,“寄希望於台灣人民”是我們黨和政府長期以來一以貫之的對臺工作方針。然而,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的對臺工作理念並不是對“寄望于台灣人民”工作方針的簡單繼承,而是有新的昇華和超越,這主要體現在該理念並未局限于實現國家統一層面,還拓展到了統一後的“心靈契合”和長治久安。

  第三,提出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的對臺工作理唸有助於更加簡潔地進行表達和敘事。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的對臺工作理念,是一個能夠統攝新時代諸多對臺工作理念的上位性概念。進入新時代,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兩岸一家親”“兩岸同胞命運共同體”“兩岸融合發展”“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等一系列對臺工作理念,儘管其內容具體而翔實,但概念的多元也給我們運用這些理念來指導對臺工作帶來了些許不便。那麼,我們能否建構一個能夠概括這些對臺工作理念或概念的內在關聯和融通之處,並將它們統合起來的上位性概念呢?研究發現,上述一系列理念,雖各有側重和不同,但其本質內核是“以人民為中心”,因而“以人民為中心”是將這些對臺工作理念貫穿、統合起來的主線。這樣一來,用“以人民為中心的對臺工作理念”統領“兩岸一家親”“兩岸同胞命運共同體”“兩岸融合發展”“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等下位性理念,有助於更好地表達和敘事。今後凡是在表達這些概念的公共意涵時,統一使用“以人民為中心的對臺工作理念”,這既可避免對上述概念或理念逐一列舉的繁瑣,也可進一步彰顯新時代對臺工作的基本特徵。需要指出的是,提出“人民為中心的對臺工作理念”,並不意味著否定或取代“兩岸一家親”“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等原有理念;相反,還要與原有理唸有機組合起來,共同形成大陸對臺工作的理念體系,以更好地指導大陸對臺工作。

  第四,提出新時代人民為中心的對臺工作理唸有助於豐富和發展新時代的國家統一理論。“以人民為中心的對臺工作理念”是習近平總書記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政理念在對臺工作中的延伸和貫徹。該理念是新時代黨解決國家統一問題的重要理念,它凝聚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國家統一的一系列重要論述的精髓。從認識論角度説,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臺工作的相關論述及其理念統合起來,提煉成一個統一的“以人民為中心的對臺工作理念”,這對後續豐富和發展新時代的國家統一理論奠定了重要理論基礎。與此同時,該理念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新時代的國家統一理論”“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等不僅在精神內核上一脈相承,而且在敘事語境上更加契合。

  第五,提出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的對臺理唸有助於闡釋我們解決台灣問題的正當性與合法性。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國家完全統一,是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大陸解決台灣問題,就是尊重和順應這一共同願望的結果。正因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國家統一理念,兩岸統一必須遵循海峽兩岸14億中國人的主流意志,這正是對“台灣2300人決定論”的有力回擊和“撥亂反正”;正因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國家統一理念,大陸才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因為和平統一最符合兩岸同胞的利益;正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國家統一理念,兩岸統一後,中央會最大限度地保障台灣同胞的利益,並給台灣同胞提供更大福祉。只有如此,方能實現兩岸統一併非僅是“形式上的統一”,而且是“心靈契合”“人心統一”。歷史和現實表明,國家統一和長治久安的根基在於人民,只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國家統一理念,才能鞏固統一大業的社會基礎,從根本上實現國家的繁榮穩定。

  第六,提出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的對臺理唸有助於更好地指導我們爭取台灣民心工作。以人民為中心的對臺工作理念,內在地要求我們積極做好台灣人民的工作,爭取台灣社會的民心。眾所週知,長期以來島內“台獨”勢力推行分裂主義路線,並通過法律和政策強力“去中國化”,向台灣民眾灌輸“台灣主體意識”,從而使“兩岸互不隸屬”成為台灣社會的主流意識形態。在這種情況下,實現國家統一,不僅要解決如何把台灣地區納入國家治理體系的問題,而且要解決如何爭取台灣民心、實現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的問題。爭取台灣民心工作,事關國家的完全統一。從統一時間上看,無論統一前抑或統一後,均需開展爭取台灣民心的工作;從統一方式上看,無論和平統一抑或武力統一之後,均需開展爭取台灣民心的工作。該項工作既是推進兩岸統一的重要助力,也是消弭在不得已情勢下使用武力所産生負面效應的重要抓手。因此,新時代以人民為中心的對臺工作理念對於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並更好地引領和指導大陸對臺工作,實現國家完全統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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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黃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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