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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學理快評:這就是台灣監察機構幹的事?

華夏經緯網 > 評論 > 網友評説      2023-03-16 10:33:49

前臺大校長管中閔

前臺大校長管中閔與作家楊渡合作撰寫《大學的脊梁》,管中閔13日出席新書發表會。(圖片來源:台灣《中國時報》)

臺大前校長管中閔于13日上午舉辦《大學的脊梁》新書發表會,並在開放記者問答時,即席憶及了“一件傷我最重、對心理影響最大、最痛恨的事”,公開控訴台灣地區監察機構為了“卡管”,而干預大學自治的“違法、低級、下流”。

管中閔回憶道:當時他正住院做手術,然有人傳訊表示一定要與他見上一面。見面時,該名人士竟驚惶地不敢口説,只以紙筆寫下“台灣地區監察機構”。管中閔這才了解,所有與他往來的單位都遭到徹查,且限時在7天內,必須提供巨細靡遺的數據給台灣地區監察機構;此外,臺監察機構不但無視于“個資法”的規定,違“法”追索他長達20多年的報稅數據,甚且,還轉提供給特定媒體逐條地搞他!管中閔難掩悲憤地怒斥:“天底下,有這麼低級、下流的作法嗎?調查我的資料,還洩露給特定媒體,讓他們編造?這就是台當局監察機構幹的事!”

語畢後8小時,于2018年調查管中閔案的“監委”王幼玲、高涌誠、蔡崇義,發佈“澄清與説明”新聞稿,強調管中閔所言係“嚴重背離事實,特予澄清,以正視聽”。

試問:管中閔“嚴重背離”了什麼事實?若管中閔憶及的“一件傷他最重、對心理影響最大、最痛恨的事”,公開控訴台當局監察機構為了“卡管”,而干預大學自治的“違法、低級、下流”之作為不是事實;調查管中閔的報稅資料,還洩露給特定媒體,讓他們編造”,也不是王幼玲等監委幹的事,那麼,“律師高涌誠”、“法官蔡崇義”是不是就應該立刻提告,而不該只通過台灣“中央社”,發佈一紙“澄清與説明”新聞稿!

去年5月14日,檢察官陳隆翔曾針對“監委”高涌誠對他的二度彈劾,以聲明書公開痛陳:“高涌誠在約詢時對我説:你不幫我想怎麼解決的方法,你就是在逼我們彈劾你!”對此,陳隆翔嚴詞質問:高涌誠對“追殺”他的經過,“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看看,從管中閔案到陳隆翔案,“監察委員”與台灣地區監察機構幹的“違法、低級、下流”,“傷人最重、對心理影響最大、最痛恨的事”,到底嚴重背離了哪門子的事實?(來源:台灣《中國時報》)


責任編輯:邱夢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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