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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向法庭申請禁制令 禁“港獨”歌曲以任何方式傳播

華夏經緯網 > 新聞 > 港澳新聞      2023-06-07 18:47:13

中新網6月6日電 據香港特區政府公報消息,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5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以禁止四項與有“港獨”意味的歌曲有關的非法行為,現正等候法庭指示,聆訊日期待定。

有關歌曲歌詞內容含有已被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而有關歌曲近期亦多次被錯誤表述為“香港國歌”(而非正確的《義勇軍進行曲》),對國歌造成侮辱,對國家和特區造成嚴重損害。事實上,過往發生的不少事件,已證明有關歌曲極可能會在違反香港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等情況下繼續被肆意流傳。為履行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特區政府經仔細考慮後決定向法院申請針對任何人以下行為的禁制令:

其一,在意圖煽動他人犯分裂國家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1條,以及在能構成上述煽動的情況下;或在具《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所界定的煽動意圖下,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刊印、發佈、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傳佈、展示或複製有關歌曲,不論是其曲調、歌詞或曲詞,尤其是主張把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

其二,透過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刊印、發佈、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傳佈、展示或複製有關歌曲,不論是其曲調、歌詞或曲詞,以意圖侮辱國歌,違反《國歌條例》第七條,致令其相當可能被誤會為對香港特區而言屬國歌;或使人聯想到香港特區是一個獨立國家並擁有其本身的國歌。


其三,幫助、導致、促致、煽惑、協助和教唆他人實施或參與上述兩段所列明的行為;

其四,明知而授權、准許或容許他人實施或參與上述兩段所列明的行為。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申請禁制令旨在制止任何人在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或在具煽動意圖的情況下,傳播或表演有關歌曲;或在具侮辱國歌意圖的情況下,將有關歌曲當成國歌傳播或表演,以維護國家安全及國歌的尊嚴。特區政府重申,一直尊重及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自由,惟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為維護國家安全,特區政府認為有關申請屬必要、合理、合法,符合相關人權法案的要求。此外,禁制令既與現行法律相輔相成,也向公眾指出上述行為可構成刑事罪行,市民不應以身試法。

來源:中新網


責任編輯:侯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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