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南人主要居住在台東平原上,目前還存有歷史悠久的八個部落,分別是知本、射馬幹(建和)、呂家旺(利嘉)、大巴六九(泰安)、卑南(南王)、檳榔、阿裏擺、初鹿(北絲尻),又稱為八社,最近又增加了寶桑、斑鳩和龍過脈三座新部落,都位於卑南溪以南的台東平原上,是台灣少數民族的第七大族群。
卑南,是南王部落普悠瑪舊地名的稱呼。卑南起源傳説有許多種,主要是由卑南社為主的竹子衍生的“竹生傳説”,以及相傳由太平洋登陸的知本社的石頭衍生的“石生傳説”。
卑南,擁有嚴厲的會所制度,“會所”在歷史上曾對青少年施以嚴苛的斯巴達克式教育。“巴拉冠”不僅是卑南人舉行祭典的地方,也是訓練青年人的場地,它分成少年會所和青年會所。男子滿13就要離家到少年會所集訓,由成年戰士對他們進行嚴格訓練;年滿18歲後,再升級進入青年會所服役,擔任防衛、殺敵的任務;年滿22歲,才可以退役、結婚、養兒育女;35歲後,就可以參與會所內有關部落公共事務的討論,進入50歲後,則成為受人尊敬的會所顧問或部落長老。從少年起就在會所學習服從、忍耐,培養吃苦、勇敢精神的艱苦訓練,造就了卑南男子們驍勇善戰的性格和精神。
卑南雖實行男子入贅、女兒繼承家業的母系社會,但婦女的權力並沒有涉及所有方面。氏族內仍然是男女各有分工,婦女的權力只限于家務事,已婚婦女想要處分財産,必須經夫妻一致同意才有效。每年在12月舉行的大獵祭、猴祭是族群一年當中最重要的歲時祭典。
來源:台胞之家網
責任編輯: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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