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防總辦公室 水利部 國家能源局聯合部署
水庫水電站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管理工作
近日,國家防總辦公室、水利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通知,要求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汛救災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要求,紮實做好水庫水電站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切實保障水庫、水電站安全度汛。
通知明確,水庫水電站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由工程管理單位或其行業主管部門、業主組織編制。水利、能源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指導做好水庫、水電站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通知進一步明確,水庫水電站防洪搶險應急預案審批分為“技術審核”和“批准”兩個步驟,原則上水利部門負責組織應急預案技術審核,水庫、水電站防汛行政責任人所在人民政府的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應急預案批准。工程範圍跨省級行政區域的水庫、水電站,水利部流域管理機構負責組織技術審核,流域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商相關省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批准。
通知要求,根據工情、汛情等變化情況,及時組織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每年汛前要組織聯合演練,加強上下游、左右岸、庫區壩區的資訊共用,強化水庫水電站防洪搶險與所在地應急搶險救援的統一指揮和協同聯動。(應急管理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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