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柳金財(台灣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副教授)
本年七月中旬“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議”(CPTPP)甫剛舉行第七次執委會,確認英國的加入案,11個創始成員國批准英國加入,接下來將審查中國大陸、中國台灣、厄瓜多、哥斯大黎加、烏拉圭、烏克蘭等申請入會問題。無獨有偶,大陸主導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議”(RCEP)已全面生效,而台灣卻尚無法參與CPTPP及RCEP。
自2016年蔡英文上臺以來,不僅台灣地區無法對外簽署“自由貿易協議”(FTA);即使宣稱“臺美關係處於最佳歷史階段”,也無法與美國簽署FTA及BTA(雙方貿易協議),復因拖延加入CPTPP,恐導致台灣經濟陷入“雙重邊緣化”困境,對於經濟表現呈現下滑的台灣來説,無疑的這將是雪上加霜。
CPTPP和RCEP兩大區域經濟整合體,分由日本與中國大陸所主導。從經濟規模加以比較,RCEP計有15個成員,其GDP佔全球三成;CPTPP共12個成員,其GDP佔全球則13%,英國加入後則其GDP約佔15%。對比GDP總量及市場規模,CPTPP影響恐無法與RCEP相比,僅為RCEP的二分之一,尤其美國也宣稱不介入參與CPTPPP。
就台灣而言,在馬英九時期本欲規劃在“九二共識”前提及“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基礎上,同時參與CPTPP和RCEP。民進黨當局曾為參與CPTPP,不惜宣佈允許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國“萊豬”、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輸入。但台灣方面卻無法藉由尋求日本全力支援,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議”(CPTPP);及與美國簽署“雙邊貿易協議”(BTA)及“自由貿易協議”(FTA),也無法參與美國主導印太經濟框架(IPEF),僅能參與非正式“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簡稱“倡議”)。
無論是民進黨宣稱“現今是臺美日關係處於最佳歷史階段”,或是台灣地區積極成為美國組建“印太戰略”的民主成員,皆無法參與及拓展上述區域經貿協議及組織。如眾所週知,台灣地區出口占GDP比重約七成,無論是簽署ECFA,或參與FTA,或爭取加入RCEP、CPTPP,皆利於促進台灣出口貿易成長及提升就業增長率。然而,現行只有ECFA尚存運作,其餘皆不得其門而入。
儘管蔡英文曾強調,台灣地區也要加入CPTPP與RCEP;但自2019年啟動“抗中保臺”路線後,僅強調要積極加入CPTPP,鹹少再提加入RCEP。台灣同時無法參與上述兩協議,只會導致經濟一再被邊緣化。尤其2023年6月RCEP已完全生效,未來成員間將有九成商品貿易達到零關稅,其成員包括中國大陸、日本、南韓、東協十國,這對台灣地區貿易出口極為不利。
藉由RCEP運作規範及機制,大陸與日、韓洽簽的FTA可發揮某種程度功能。可以説,RCEP完全生效,已讓台灣經濟趨於邊緣化,降低台灣經貿經爭力,一旦CPTPP也無法參與,將使台灣經濟歷經“雙重邊緣化”困境。
2023年7月16日CPTPP部長會議結束後,今年輪值主席紐西蘭代表各國發佈聯合聲明,聲明歡迎英國正式加入;卻對台灣地區關切的新入會申請案,則聲明指出各國各地仍將持續進行資訊蒐集,以作為檢視申請方是否可達協議高標準規定。該部長會議雖討論如何處理新會員的入會申請,但卻未達成一致性共識,而係重申申請者須符合高標準規定。
從英國歷經2年多艱辛的申請過程,及順利完成CPTPP加入程式加以檢視,有關新入會申請案,各國仍將持續進行資訊蒐集,俾作為檢視申請方是否可達協議高標準要求。CPTPP堅持要求入會須符合協議高標準規定,並需檢視申請國執行貿易承諾的紀錄。顯然,台灣地區將需要繼續運用與英國及CPTPP其他成員既有管道,持續協調各會員加CPTPP過程各項準備事宜。由於參與CPTPP係採取全體會員同意方式,若有單一會員持反對意見則將無法參與。顯然,台灣必須付出高更額經貿協商成本。
從戰略層次來説,美國推動“印太經濟框架”(IPEF),試圖與東亞國家在經濟上有更多互動,但東亞國家除了參與既有的RCEP之外,也增加IPEF與美經濟合作平臺,擴大對美出口。這不僅助於美國開拓其在亞洲的市場,也可拓展亞洲國家在美國的市場,擴大彼此商品在市場佔有率。IPEF其成員與RCEP成員高度重疊,可視為美國平衡RCEP的另一個平臺。
美國沒有將台灣地區納入IPEF,“大陸因素”是主因;美既不願完全開罪大陸,也要避免“親中”東盟國家因台灣地區加入,卻不願參與。現階段臺美啟動“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係因美國基於“印太戰略”中最薄弱經濟合作層面建立“印太經濟框架”(IPEF),然而卻直接排除台灣參與所進行“彌補”。
儘管“臺美倡議”包括貿易便利化、監管實踐、農業、反腐敗、支援中小企業貿易、利用數字貿易、促進以勞工為中心的貿易、支援環境與氣候行動、公有企業等。美國排除台灣地區參與IPEF,顯示其對台灣地區支援是“有條件限制”,IPEF與“倡議”皆缺乏協議約束力,且倡議功能低於IPEF,其爭端欠缺公正仲裁機構,並非像世界貿易組織(WTO)具仲裁貿易糾紛功能。
總體而論,隨著台灣地區無法參與CPTPP,又無法加入RCEP,又參與IPEF尚且不可得,美臺雖已共同宣佈啟動“倡議”,深化雙方貿易關係,但“倡議”功能低於IPEF,台灣地區也無法與美國簽署FTA及BTA。長期以往,勢將弱化台灣的經濟競爭力,特別是台灣地區無法參與CPTPP及RCEP,陷入嚴重“雙重邊緣化”困境。因應之道,台灣應積極努力試圖改善與大陸關係,在兩岸協商共識前提下尋求參與CPTPP及RCEP,避免一再被排除于重要區域經濟體系之外。
華夏經緯網專稿 如需轉載請註明來源
華夏經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