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簡體

台灣“外役監”提高遴選門檻 島內質疑:恐仍是“權貴監獄”

華夏經緯網 > 台灣 > 社會萬象      2023-08-01 10:54:43

中新網7月31日電 綜合臺媒報道,台當局立法機構31日三讀修正通過“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提高遴選門坎,須符合有期徒刑逾3分之1等條件才能遴選,並增訂多項消極要件,包括故意犯罪致死、10年以上重罪、妨害公務致重傷、擄人勒贖等重大暴力犯罪、重大經濟犯都將予以排除;條文也增訂“回籠條款”,若外役監受刑人違反相關規範且情節重大,將移回其他監獄執行。

本次為台灣“外役監條例”第六度修正,起因于去年8月明德外役監囚犯林信吾逃獄殺害2名警察,引發島內社會要求提高遴選外役監門坎的聲浪,臺立法機構為此提出修正草案,最終因各方意見不同導致卡關。日前又爆出台灣“夜店殺警案”囚犯易寶宏于外役監服刑,再度掀起島內社會怒火。

對於本次條文的修改,島內仍存在質疑的聲音。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遊淑慧31日指出,即使外役監的消極與積極遴選規範制定得再詳細,但遴選過程還是存在“黑箱操作”的空間。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更是直言,臺行政部門與民進黨提的“外役監條例”仍讓累犯、毒犯可以申請外役監,還不開放遴選過程錄音錄影,依然是“權貴監獄”。

據介紹,台灣所謂外役監獄,相較于一般監獄採取低度戒護做法,其設置目的是給快出獄的長刑期服刑人員一個適應階段,儘快與社會接軌。目前,台當局共設有3座此類監獄,分別位於花蓮、台南、桃園。

此類監獄條件遠優於普通監獄,超出台灣民眾對於矯正機關的印象,有聲音認為其中的犯人“像在度假”。這種監獄也被視為“權貴者的避風港”,按2017年底“貪污治罪條例”服刑人數看,台灣三個外役監獄裏的貪污罪服刑人數比例明顯偏高。有報道認為,通常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多是有錢有權者。


責任編輯:邱夢穎
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證10120170072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5281號
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電話:010-65669841
舉報郵箱:xxjb@huaxia.com

網站簡介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主辦:華夏經緯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華夏經緯網

Copyright 2001-2024 By www.huax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