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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北市刑警栽贓恐嚇民眾又索賄 終局判決出爐

華夏經緯網 > 台灣 > 社會萬象      2024-01-17 14:43:44

華夏經緯網1月17日訊:據台灣“中時新聞網”報道,男子朱定邦7年前擔任台北市信義警分局偵查隊偵查佐,他恐嚇民眾“人家外面3台車要抓你”“60萬買一條人命很划算了”勒索31萬元(新台幣,下同),甚至以查緝賭場為由索賄,台灣地區最高法院依法判囚9年,褫奪公權5年,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囚1年10月,全案定讞。

前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偵查隊偵查佐朱定邦,在2017年8月16日與其他警察一同至桃園市蘆竹區查緝陳姓男子持有槍彈犯行,朱定邦明知在查獲槍彈之前,並未有檢舉人提供陳持有槍彈之情資,竟製作其女友之檢舉人警詢筆錄。

另朱定邦在2017年3月9日接獲來電錶示有人因涉嫌詐賭而遭賭場人員留置,希望朱定邦到場查緝借此解救,朱定邦要求賄賂,雙方達成由林姓民眾交付10萬元紅包,作為前往賭場查緝犯罪之對價合意,而期約賄賂,但後來林未交付該10萬元紅包予朱定邦。

朱定邦得知吳姓男子賭博獲利甚豐,在2017年2月6日邀約吳外出,朱定邦向吳稱“人家外面3台車要抓你,今天沒有我在場你就被帶走了,60萬買一條人命很划算了”等語,致吳心生畏怖而同意交付款項,而陸續交付款項共31萬元,朱定邦等人則再平分。

另朱定邦明知警政單位建置之警政知識聯網刑案資訊系統、身分證相片系統及e化平臺內所查得之資料,均屬防務安全以外應秘密消息,竟在2017年2月28日下午以其個人公務賬號登入系統查詢民眾年籍、前科等資料,再告知李姓友人。

朱男涉犯恐嚇取財罪遭台灣高法院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泄密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不得上訴已確定,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部分遭高院各判刑1年10月及9年,朱男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責任編輯:左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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