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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島夜話】美國TikTok封殺令難除自身“三害”

華夏經緯網 > 評論 > 台島夜話      2024-03-22 09:55:54

  

台島夜話


  作者 蔡炫 台灣資深媒體人

  美國TikTok禁令法案宣示要求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限時出售TikTok,此舉再度掀起媒體科技資安對壘,眾議院鎖定禁用抖音國際版討論長年累月,如今終於透過行政手法限期半年以內出售,甚至要求字節跳動必須鎖定非中國公司,否則將從APP商店全面下架TikTok,也讓美國這場 “封殺大戲”荒唐上演。

  白宮國家安全顧問蘇利文(Jake Sullivan)表示目的是要終結中國對TikTok的所有權,美國希望數據數據留在境內而非流向中國,即便也有民主黨眾議員針對TikTok的國家安全簡報表示並非特例,表示這在社群媒體平臺屢見不鮮,TikTok母公司也早透過Facebook、Instagram以及YouTube輿論反映,美國依舊展現 “恐中心態”,導致TikTok封殺令釀成自身“三害”且難屏除。

  第一害. “以政逼商”的兩敗俱輸

  美國認定中國政府要求字節跳動提供用戶個資已經長期導致國安危機,根據法律企業廠商必須遵守,進而利用TikTok強大的演算法,進行各種機敏資訊上的擷取濫用,這類説法卻遭TikTok嚴正駁斥。以中國抖音再到國際版TikTok,公司結構是由投資者所共持,目前已經斥資超過10億美元執行計劃,要讓用戶個資存在美國雲端運算系統。顯而易見,美國想要“以政逼商”還須有強而有力的官方説詞。

  TiTok發言人直指眾議院擔憂影響國安説詞毫無根據,美國參議院尚未認知將對近1.7億使用者以及700萬家企業擾亂經營,以政治力干預國際經貿秩序,降低投資者對當地環境信心,最終勢必重創整體經濟。共和黨議員蓋拉格(Mike Gallagher)卻仍公開表示,依據《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應用程式侵害法》(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Foreign Adversary Controlled Applications Act),字節跳動需與TikTok分離,即便強調將在內容監管與公司利益之間取得平衡,但美國最終恐將陷入政治經濟上“兩敗俱輸”困境。

  第二害. “在商言商”與反壟斷法

  TikTok在美國要讓個人企業單獨買斷恐是天文數字,況且字節跳動是要鎖定全球還是美國企業出售未定之天,目前以美國微軟(Microsoft)、谷歌(Google)、臉書(Facebook)等科技巨頭,加上美國資料的託管方甲骨文公司共同收購,較有可能支付數百億美元的買斷天價,聯合買家如何兼顧各自利益,恐怕還得在美國企業的多方角力下“在商言商”。

  美國前財長梅努欽有意組建財團收購TikTok,認為不應由美國大型企業控制。投資人集團形式可以成為競爭型態之一,較有可能掌握在地公司持有的業務模式,但想結合美國技術重新打造,還要兼顧避免破壞公平競爭面臨罰款,這種做法已經踩到壟斷法的獨資紅線,合資又會陷入聯合經營的多頭馬車。

  第三害. 聯合州禁下傷“公民意志”

  此一禁令若由總統簽署成為法律,TikTok便無法在蘋果(Apple)和谷歌(Google)的App商店上架,如今美國數以百萬手機都已下載TikTok,限制之後又要停止更新或強迫卸除,難道能以民事處罰來做搪塞!? 顯而易見,這套禁令根本重傷 “公民意志”。

  拜登政府企圖透過全國各州禁止TikTok未獲廣泛民意支援,州政府卻還利用電子設備封殺 TikTok ,進而要求正式以及契約僱員不得于上班時間使用該一軟體,截至去年至少有六個州下達禁令,顯然是要形成圍堵之勢,透過聯合州禁方式集體打壓TikTok,也違反了使用者的自主意願。

  中美科技戰的“獨立戰場”已經開闢,美國眾議院通過法案要求中國字節跳動分手TikTok否則封殺,如今參議院態度尚不明確,加上共和黨與特朗普立場不同,法案尚待參議院過關,經總統簽署才能生效,但是美國真的禁得了嗎?事實上,美國封殺TikTok造成自身 “三害”恐將功敗垂成。

  相較中國面臨這場 “TikTok禁殺令”採冷處理,凸顯美國在這場科技對壘下的霸權式微,如果字節跳動在半年內無法將TikTok賣給非中國業者,TikTok仍必須從上億美國用戶的手機消失,但得先面對一場TikTok封殺令下的雙面刃。

  美國封殺TikTok仍然充滿變數,美國認為中國政府可以利用TikTok傳播中共資訊,同時獲取美國用戶的敏感資訊,但是政府對TikTok多年審查並未獲取實證,反而陷入一波波的“恐中症”想像。面對美國對於中國進行國際霸淩,還將觸角延伸至媒體領域,隨著用戶黏著度擴散,任何媒體都能成為另外一種滲透毒藥,難道美國都要全數下架嗎? 美國上演這場TikTok封殺令,恐在自身“三害”之下遍體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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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黃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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