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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食與清明:兩節融並一節的歷史流變

華夏經緯網 > 文化 > 民俗地理      2024-04-03 09:34:12

源自先民“仰觀俯察”的寒食、清明節,在歷史的時空裏,曾經按照各自的軌跡長期滋潤著中國文化的熱土。但由於二者天然的兼融特徵,於是自唐代開始,寒食與清明開始發生關聯,寒食、清明並稱,寒食禁火,清明取火,掃墓亦由寒食擴展到清明。至清代,寒食節完全被符號化,並和清明節逐漸融並,進而被清明節取代,節俗也多被吸納為清明節的活動內容。

“改火”淵源長久,寒食獨予子推

“寒食近,蹴踘鞦韆,又是無限遊人”,万俟咏的《戀芳春慢·寒食前進》,描繪了北宋汴京城寒食時節的繁華盛景。

寒食節可以追溯到上古時期。在人類懂得乙太陽和月亮指示季節之前,曾有過很長一段時期是以恒星大火(心宿二)作為示時星象以安排生産和生活的。每當仲春時節大火昏見東方之時,被認為是新年的開始,並有一套隆重的祭祀儀式。儀式之一便是熄滅掉全部舊火(禁火),代之以重新鑽燧取出的新火(改火)。

舊火與新火交替之際,必須準備出足夠的熟食以備食用,比如南朝梁宗懔的《荊楚歲時記》中記載的“造餳、大麥粥……鬥雞,鏤雞子,鬥雞子”。這些熟食是在禁火之後改火之前冷吃的,所以叫“寒食”。由於寒食節最早是在冬至之後第105天,所以又稱“百五節”。

寒食與介子推産生關聯,源於戰國時期的《莊子》。儘管《左傳》中已提及介子推隱居綿山和晉文公封山之事,但並沒有關於燒山和寒食的説法。《莊子·盜跖》中演化為:“介子推至忠也,自割其股以食文公,文公後背之,子推怒而去,抱木而燔死。”至東漢桓譚的《新論·離事》中就有了“太原郡民,以隆冬不火食五日,雖有疾病緩急,猶不敢犯,為介子推故也”的記載,已明確將寒食節與介子推聯繫在了一起。

但隋代以前,寒食禁火風俗,大概只流行于山西的原晉國舊地。如《後漢書·周舉傳》説:“太原一郡,舊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龍忌之禁。至其亡月,鹹言神靈不樂舉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輒一月寒食,莫敢煙爨。老小不堪,歲多死者。”周舉就任刺史後,曾“作吊書以置子推之廟,言盛冬去火,殘損民命,非賢者之意”,遂改為只吃三天冷食,並“宣示愚民,使還溫食”。

魏晉南北朝戰亂不已,人口損失嚴重,自難聽任因寒食而“歲多死者”的現象存在。所以曹操佔領并州後,就以“北方沍寒之地,老少羸弱,將有不堪之患”而下《明罰令》,規定“人不得寒食”,如有違犯,家長判徒刑半年,主吏判徒刑一百天,令長罰一個月俸。於是自隋代,寒食節自一個月縮為三日而大行其道。

在寒食節的所有儀式中,禁火改火是最主要的,而且很嚴格。唐代統治者重視寒食節,節日更增添了皇家色彩,朝廷明文規定寒食節禁火三天,並設置假期,最初是四天,後因與清明時間相連,雙節連休,假日延長至七天。除了休假,宮廷內還會舉行寒食內宴。張籍有詩云:“朝光瑞氣滿宮樓,彩纛魚龍四週稠。廊下禦廚分冷食,殿前香騎逐飛球。千官盡醉猶教坐,百戲皆呈未放休。共喜拜恩侵夜出,金吾不敢問行由”,就描繪了宴會的熱烈氣氛。

寒食節一過,需要“改火”,皇帝會命尚食內園官小兒于殿前鑽榆木、柳木取火,于清明日將新火種分賜予王公貴戚、元勳重臣。中唐詩人韓翃名句“春城無處不飛花,寒食東風禦柳斜。日暮漢宮傳蠟燭,輕煙散入五侯家”,描繪的就是寒食節京城長安風光:全國禁火之夜,一隊隊宮人將燃起的燭燈奉命送至各權臣勳戚家中,以示恩寵。

宋朝沿襲唐朝寒食禁火風俗,據南宋週密的《癸辛雜識·別集下》“綿上火禁”條記載:“昇平時禁七日,喪亂以來猶三日。相傳火禁不嚴,則有風雹之變。社長輩至日就人家,以雞翎掠灶灰,雞羽稍焦卷,則罰香紙錢。有疾及老者不能冷食,就介公廟卜乞小火,吉則燃木炭,取不煙,不吉則死不敢用火。或以食暴日中,或埋食器于羊馬糞窖中。其嚴如此。”

寒食要禁煙斷火,在居貧寒士的生活中卻又是另一番景象。伍唐珪有詩云:“慚愧四鄰教斷火,不知廚裏久無煙”;王禹偁則寫道:“無花無酒過清明,興味蕭然似野僧。昨日鄰家乞新火,曉窗分與讀書燈。”一個説家中久已斷炊,無須禁煙絕火;一個説挑燈夜讀尚向鄰家乞火,何用斷火禁煙?幽默詼諧,令人解頤。

禁火會接清明朝,墓田祭掃各紛然

寒食節後便是清明節。清明與物候相關,直到唐朝之前,文獻中關於清明的記載大多與農事有關。如東漢崔寔的《四民月令》就載有“清明節,命蠶妾,治蠶室”等。

古不墓祭,春秋戰國時期,以酒食墓祭之風漸盛。《孟子·離婁下》中“乞食墦(墳墓)間”的寓言故事,就反映了當時富貴之家以酒食祭墓的情況。漢代以孝治天下,人們對托寄祖先魂魄的墳塋更加重視,如嚴延年就不遠千里從京師“還歸東海掃墓地”。但至唐代之前,往往是“寒食野祭而焚紙錢”,唐玄宗鋻於士庶之家無不于寒食上墓祭掃,於是下詔:士庶之家“寒食上墓,宜編入五禮,永為恒式”。這樣,朝廷以政令的形式將民間掃墓的風俗固定在清明前的寒食節。

唐代以前已有燒紙錢祭亡之俗,但因寒食期間禁火,墓祭也不能舉火,於是人們就將紙錢插、挂在墓地或墓樹之上,有的壓在墳頭上,表示後輩給先人送來了“生活費”或“零花錢”。“寒食家家出古城,老人看屋少年行。丘壟年年無舊道,車徒散行入衰草……三日無火燒紙錢,紙錢那得到黃泉?”這種因禁火而改變的祭祀習俗在當時曾受到一些人的質疑,但民間習慣一經形成,就往往成為一種特定的民俗傳統,它在後世已不禁火的環境下仍然流傳,於是挂紙錢也成為墓祭的特色之一。

修整墳墓,清除雜草,培添新土,是寒食節掃墓的又一活動。王建有詩云:“牧兒驅牛下冢頭,畏有家人來灑掃……但看壟上無新土,此中白骨應無主”,可見唐朝人很在意這種習俗行為,並由墓上有無新土來判斷墓主有無子孫的存在。所以民間也有一套自發形成的民俗壓力,如“清明不祭祖,死了變豬狗”等,告誡那些試圖不履行祭祖義務的不孝子孫。

由於寒食與清明相連,寒食後一日即清明,唐朝時就已將寒食、清明並稱,於是寒食節俗很早就與清明發生了關聯。“烏啼鵲噪昏喬木,清明寒食誰家哭?風吹曠野紙錢飛,古墓壘壘春草綠。棠梨花映白楊樹,儘是死生別離處。冥冥重泉哭不聞,蕭蕭暮雨人歸去”,白居易的《寒食野望吟》,描寫的即是當時寒食、清明的墓祭情景。

清明不僅從寒食中分擔了祭墓的功能,同時也將一些原本屬於寒食節的風俗如祭祀、掃墓、遊春、踏青、種樹植花、插柳、放風箏、盪鞦千、蹴鞠、鬥雞等活動置於自己名下。南宋週密的《乾淳歲時記》記述了宋代寒食掃墓、踏青的盛況:“朝廷遣臺臣、中使、宮人,車馬朝饗諸陵原廟,薦獻用麥糕、稠餳,而人家上冢者,多用棗?、姜豉。南北兩山之間,車馬紛然,而野祭者尤多。”上墳掃墓、飲酒遊樂的寒食節俗,與清明節相連。

清明寒食景暄妍,鬥雞踏青柳戶燕簾

清明真正成為民俗節日是在唐代,使其具有了時令與節日的雙重意義,放紙鳶、打鞦韆、蹴鞠、鬥雞、鏤雞子、走馬等遊春時的娛樂活動逐漸被納入寒食、清明的節俗中。

根據《事物紀原》記載,紙鳶“俗謂之風箏,古今相傳,雲是韓信所作。高祖之徵陳豨也,信謀從中起,故作紙鳶放之,以量未央宮遠近,欲穿地隧入宮中”。不過到了唐代,放紙鳶早已與軍事無關,更多是通過高飛的紙鳶,傳達出放飛成功後的喜悅興奮和收放有度的人生哲理,所謂“碧落秋方靜,騰空力尚微。清風如可托,終共白雲飛”。

鬥雞本是民間的一種遊戲,《左傳》上就有季郈鬥雞的記載。到了唐朝,公雞成為達官貴人的寵物,鬥雞人也因此身價百倍,甚至成了顯赫一時的人物。一首《神雞童謠》裏這麼寫:“生兒不用識文字,鬥雞走馬勝讀書。賈家小兒年十三,富貴榮華代不如”。李白的《古風五十九首·其二十四》也有:“路逢鬥雞者,冠蓋何輝赫。鼻息幹虹蜺,行人皆怵惕。”

寒食和清明時值仲春,花明柳媚,楊柳青青,又是人們觀賞大好春光的節日。唐人顧非熊的《長安清明言懷》“明時帝裏遇清明,還逐遊人出禁城。九陌芳菲鶯自囀,萬家車馬雨初晴”,記述了當時清明節遊春的盛況。敦煌曲子詞《菩薩蠻》:“清明節近千山綠,輕盈士女腰如束。九陌正花芳,少年騎馬郎。羅衫香袖薄,佯醉拋鞭落。‘何用更回頭?謾添春夜愁’”,更是通過策馬賓士,而後佯醉、鞭落、勒馬、下馬、拾鞭、窺看等一系列神態和動作,刻畫出了清明時節騎馬踏青遊玩途中路遇倩女的天真少年,偷窺心儀女子的憨態童心。

宋代將寒食節視為與冬至、元旦並重的“三大節”之一,為讓人們能有時間掃墓、踏青,祠部在一年共76天的休假中,規定“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假期,並特地規定太學放假三日、武學一日。節日活動更加豐富。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7《清明節》記載了京城汴梁的清明日“凡新墳皆用此日拜掃,都城人出郊……四野如市,往往就芳樹之下,或園囿之間,羅列杯盤,互相勸酬。都城之歌兒舞女,遍滿園亭,抵暮而歸”。吳自牧的《夢粱錄》卷2《清明節》記載的南宋臨安清明節,也是“官員士庶,俱出郊省墳,以盡思時之敬。車馬往來繁盛,填塞都門……都人不論貧富,傾城而出,笙歌鼎沸,鼓吹喧天”。畫家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更生動逼真地描繪了東京汴梁清明時節,從郊外到城裏“花光滿路、簫鼓喧天”的盛況和宋代清明上墳、探親、遊春、宴會、大商店搭彩牌坊等各種風俗特徵。

“柳戶清明,燕簾寒食”,柳戶與燕簾,是宋代民間流行的寒食、清明節俗。所謂柳戶是指插有柳條的門戶,插柳風俗源自對介子推的紀念,據傳,介子推被燒死後,晉文公悲痛追悔,次年上綿山祭拜介子推,墳前老柳死而復活,晉文公折柳為環,賜名“清明柳”。以戴柳而言,開始時人們喜歡把攀折下來的柳枝插在屋檐下或門窗上,“都城人家皆插柳滿檐,雖小坊幽曲,亦青青可愛”。《清明上河圖》中也可見一斑,畫中有一頂自郊外掃墓歸來的轎子,上面就疑似插滿了楊柳枝。到後來,人們則直接把柳枝插在頭上,民間俗語“清明不戴柳,來生變黃狗”即是明證。以至柳枝成了搶手的東西,當時就有詩云“莫把青青都折盡,明朝更有出城人”。

“江煙白,江波碧,柳戶清明,燕簾寒食”,燕簾節俗也與介子推的傳説相關,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卷7《清明節》記此日宋朝人“用面造棗飛燕,柳條串之,插于門楣,謂之‘子推燕’”。畫卵節俗起于何時已不可考,但在隋唐之際就已頗為流行。據隋人杜臺卿的《玉燭寶典》記載,當時就流行把鴨蛋染成“藍茜雜色,仍加雕鏤”作為寒食節見面時“遞相餉遺”的禮物。元代雖廢除了寒食禁火之俗,但寒食之名猶存,節日裏的祭祖塋、插柳枝、鬥雞、盪鞦千等風俗,與清明節儀式渾不可分矣。元熊夢祥《析津志輯佚·風俗》記載,元代的“清明、寒食,宮廷於是節最為富麗,起立彩索鞦韆架,自有戲蹴、鞦韆之服”。

明代的清明節延續了以往祭祀先祖與踏青遊春風俗。明劉侗、于奕正的《帝京景物略》載:“三月清明日,男女掃墓,擔提尊榼,轎馬後挂楮錠,粲粲然滿道也……哭罷,不歸也,趨芳樹,擇園圃,列坐盡醉。”節慶活動也相當豐富,張岱《陶庵夢憶·揚州清明》中便説:“是日,四方流寓及徽商西賈、曲中名妓,一切好事之徒,無不鹹集。長塘豐草,走馬放鷹;高阜平岡,鬥雞蹴踘;茂林清樾,劈阮彈箏。浪子相撲,童稚紙鳶。老僧因果,瞽者説書。立者林林,蹲者蟄蟄。日暮霞生,車馬紛遝。宦門淑秀,車幕盡開,婢媵倦歸,山花斜插,臻臻簇簇,奪門而入。”

寒食清明餳粥香,飯煮青精肴罍罄

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7《清明節》記載了京城汴梁的清明日“士庶……各攜棗?、炊餅、黃胖、掉刀、名花、異果、山亭、戲具、鴨卵、雞雛,謂之‘門外土儀’”。金代在熙宗天眷二年(1139)專門規定“元正、冬至、寒食各節前後共休務三日”(見《大金集禮》)。寒食節,官民謹遵禁火禮俗,“以出新火”(白珽《湛淵靜語》)。時人食用的冷食,大致同於宋代流行的節日食品,金人高廷玉《道出平州寒食憶家》中即有“上國春風桃葉渡,東陽寒食杏花餳”詩句。除了禁煙、改火、吃冷食,寒食上墳祭奠先人的習俗也被保留下來,朱弁留金時所作《寒食》詩中即有“紙錢灰入松楸夢,餳粥香隨榆柳煙”。其《寒食感懷次韻吳英叔》詩中,也有“榆錢何處迎新火?杏粥頻年係此心”。

元朝是中國歷史上疆域最廣闊的時期,明楊升庵在《升庵集》卷72提到,禁火之制“廢之當自前元入主中國時也”。因此,元代寒食節的節日內涵逐漸淡化,取而代之的是更為娛樂化的節日娛樂主題活動。元戴表元膾炙人口的《林村寒食》“出門楊柳碧依依,木筆花開客未歸。市遠無餳供寒食,村深有纻試新衣。寒沙犬逐遊鞍吠,落日鴉銜祭肉飛。聞説舊時春賽罷,家家鼓笛醉成圍”即是明證。

江南地區則流傳寒食、清明食青精飯之俗,宋陳元靚的《歲時廣記》中雲:“楊桐葉、細冬青,臨水生者尤茂。居人遇寒食採其葉染飯,色青而有光,食之資陽氣,謂之楊桐飯,道家謂之青精幹石飯。”至明代,青精飯竟成了“仙家服食之法……釋家多於四月八日造之,以供佛耳……日進一合,不饑,益顏色,堅筋骨,能行益腸胃、補髓、滅三蟲,久服變白卻老”。除了青精飯,明郎瑛在其《七修類稿》中還提到寒食吃“青白糰子”:“古人寒食,採桐楊葉,染飯青色以祭,資陽氣也。今變而為青白糰子。”青糰子就是在糯米中加入雀麥草汁,蒸熟後色澤翠綠可愛。

清代清明節在時間、地點、規模、禮儀等諸多方面都逐漸形成了定制。同時,寒食節和清明節逐漸融並,進而被清明節取代,節俗也多被吸納為清明節的活動內容。如寒食的標誌性節俗吃冷食,清顧祿的《清嘉錄》有:“市上賣青糰、(火+亐)熟藕,為居人清明祀先之品……今俗用青糰、紅藕,皆可冷食,猶循禁火遺風。”民間的清明節基本仍以掃墓、祭祖、踏青、插柳和宴飲等活動為主。據《乾隆寧夏府志·風俗》記載:“清明日,挈榼提壺,相邀野田或梵剎間共遊飲,曰‘踏青’。插柳枝戶上,婦女並戴于首。”《宛平縣誌》記載:“清明,男女簪柳,出掃墓,擔樽盒,挂紙錢,拜者、酹者、哭者、為墓除草添土者,以紙錢置墳巔。”一抔新土,一壺濁酒,感念逝者,是為清明。

少數民族的飲食文化,對清代清明節的食俗産生了較大影響。滿、回等少數民族的飲食,也加入到清明節寒食的行列中。薑絲排叉、硬面餑餑、糖卷馃、艾窩窩、馬蹄燒餅、豌豆黃、螺螄轉兒、馓子麻花、驢打滾、糖火燒、糖耳朵、芝麻醬燒餅、薩其馬,被京城人稱作“寒食十三絕”,用以祭祀先人並分而食之,以期獲得先人的庇祐和祝福。因此,寒食節傳襲到了清代,完全被符號化了,正所謂“南北山頭多墓田,清明祭掃各紛然。紙灰飛作白蝴蝶,淚血染成紅杜鵑。日落狐狸眠冢上,夜歸兒女笑燈前。人生有酒須當醉,一滴何曾到九泉”?千年的歷史前塵,生出太多的情感寄寓,文人士子借節日抒發細膩情感,讓寒食、清明節俗愈發歷久彌新。李漁的《清明前一日》“正當離亂世,莫説艷陽天。地冷易寒食,烽多難禁煙。戰場花是血,驛路柳為鞭。荒壟關山隔,憑誰寄紙錢”,反映了兵荒馬亂的動蕩環境裏,烽煙瀰漫,人民顛沛流離、骨肉分散的愁腸百結和慘澹悲涼。

(作者陳虎 陳樹千 單位:中國圖書評論學會、瀋陽師範大學文學院)

文章來源:文匯報
  責任編輯:王江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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