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9日電 據國家文物局微信公眾號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中央宣傳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林草局、國家文物局對《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實施方案》進行了修訂,修訂後的《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于近日印發。
《方案》提出,要依照突出專精特新、聚焦重點領域、堅持問題導向、明確財權事權、強化監督監管等基本原則。依託國家級資源新建或改擴建一批重大文化設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準,促進優秀傳統文化和寶貴自然遺産整體保護和活態傳承,推動高品質發展和創造高品質生活相得益彰。
《方案》明確,建設任務分為國家級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國家級自然遺産保護展示、中華民族現代文明展示三方面內容並規定了篩選標準。
在國家級文化遺産保護傳承方面,包括歷史文化名城和街區等保護提升與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利用和考古發掘及重點地區考古標本庫房建設等。要支援與“中華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國”工程及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等相關的重大項目建設,包括重要遺址遺跡保護管理設施、博物館、科研用房、考古實驗室、文物庫房、展陳場所等。支援世界文化遺産(含預備)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等保護展示,包括古建築、重要石窟寺、大遺址、文物主題遊徑、革命文物及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含掛牌單位和立項單位)等保護利用、安全防護、展陳展示、開放服務等設施建設。支援在文物資源豐富、文化底蘊深厚的地區建設國家重點專題博物館、遺址博物館。支援重點地區考古機構標本庫房建設,包括庫房、文物修復場間、實驗室、檢測室、檔案室、資訊數據庫等基礎設施,必要的配套設施和環境整治等。
在國家級自然遺産保護展示方面,包括國家公園等自然科普設施建設與重要自然遺産地保護展示等。要結合國家公園空間佈局,支援國家公園(含創建)的自然教育、科普宣教、展陳展示等設施建設,集中呈現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成效。支援世界文化和自然雙重遺産保護展示等設施建設。支援國家級自然公園、世界自然遺産(含預備)、風景名勝區的保護管理、宣教展示、訪客服務、自然教育、科研監測等設施建設。支援重點自然景區的智慧管理、遊客服務、旅遊交通等設施建設。
在中華民族現代文明展示方面,包括大國重器配套宣教設施建設與重大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要支援反映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歷程、黨和國家建設成就的當代主題博物館建設。支援依託國家級重要建設工程、科學工程、國防工程等大國重器建設博物館、紀念館、展示館、主題宣教館等展陳展示、紀念宣教、配套服務設施等。支援保障國家文化安全的設施和智慧廣電固邊工程建設。支援具有國家代表性、輻射作用強、有突出意義和重要影響力或能發揮對外文化交流重要作用、體現“國際會客廳”功能的現代重大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支援綜合性考古科技成果轉化實驗平臺、考古科技創新、考古方艙等設施及設備建設。
《方案》對資金安排和保障措施作出相應安排和要求。要建立項目儲備、加強統籌協調、完善要素保障、加強過程管理。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需編制項目儲備庫。項目遴選過程中,要綜合考量地方資源稟賦、財政能力、項目社會經濟效益等因素,優先考慮符合國家有關重大區域戰略規劃、資源價值突出、前期工作紮實的重點項目,並積極向民族地區、邊境地區、革命老區等地區傾斜。未納入項目儲備庫的項目,不得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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