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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核電廠是否需做耐震補強 還在等臺電同行審查報告

華夏經緯網 > 台灣 > 社會萬象      2024-05-13 10:01:41

華夏經緯網5月13日訊:據台灣《聯合報》報道,近日台灣地震頻傳,再加上核電廠延役話題延燒,有“監委”因此針對核電廠抗震能力立案調查,檢視核一、核二、核三各核電廠的安全程度,以及後續耐震安全工作為何。對此,台當局“核安會”核管組簡技何恭旻表示,自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事故後,即要求臺電啟動同行審查(Peer Review),是否需再做耐震補強,要等到報告出爐。

何恭旻説,日本福島核電廠事故後,要求臺電參照國際作法,依照美國“地震危害分析資深委員會(SSHAC)”程式重新檢視,邀集島內外專家針對核一、二、三廠進行地震危害評估,也陸續按照國際作法補強。目前臺電正在執行同行審查,審查報告完成後也將提送核安會,核安會再從安全管制角度進行審查確認,才能確定是否有需要再做耐震補強,經費、工期則由臺電評估。

何恭旻表示,至於為什麼同行審查這麼久?核安會解釋,福島核災後,要先做資料蒐集,依照美國 “地震危害分析資深委員會”程式,由島內外相關專家重新檢視、評估確認地震危害多大後,核電廠再按照地震危害大小評估結果,再進行一次評估檢視耐震性,看是否有需要強化,由於電廠承受能力要經過專業計算評估,所以整體程式要花比較長時間。

不過核安會也説,在完整報告出爐前,會先做比較快速的檢視,確保若核電場遇到強震,可安全停機,廠商結構也稱得住,這部分臺電已經在2021年完成快速檢視的安全停機串補強。

至於同行審查仍還在進行中。臺電錶示,核電廠對於防震能力本來就有高度要求,當初電廠興建時一定有符合當時對核電廠防震的要求與法規,否則無法啟用;同時,核電廠經歷每次地震都有地震儀監測,以掌握地震對核電廠設施安全的影響情形。

臺電錶示,福島事故後,臺電依核安會要求循美國核管會(NRC)建議,重新評估我國核電廠地震廠外危害,陸續完成地震危害度分析、先行耐震補強及地震安全度分析。其中,建廠時耐震基準與所指機率式地震危害評估方式不同而有異,臺電後續針對電廠安全停機的設備及結構均已完成盤點及補強,持續確保運轉、除役階段穩定安全無虞。

福島核災後,臺電曾針對福島核電廠一連串致命失誤進行研究,並據此改善台灣核電廠的防禦措施,除了原本廠址就離岸較遠、高程較高外,設有緊要抽水機房並有各自獨立的水密艙保護;增建17到19米的海嘯墻,留有六米的安全余裕;後備電源有氣冷式柴油發電機、氣冷式氣渦輪發電機,高程各為12到15米及22到35米;生水池設備高程51到117米;最後還有斷然處置措施,以阻止爐心熔毀。


責任編輯:邱夢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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