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士良,上海市公共關係研究院創始人原院長書記,華東師範大學台灣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委員,華東師範大學台灣研究院秘書長。國台辦海研中心特約研究員,中國國際問題研究基金會理事副秘書長,泛亞智庫研究員。長期擔任領導職務,主要從事國際關係、兩岸關係、文化習俗等領域研究,出版專著三部,在中評網、聯合時報等媒體公開發表評論文章五十余篇。 |
陳士良(資料圖)
作者 陳士良 海峽兩岸關係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華東師範大學台灣研究院秘書長
8月7日,國務院台辦網站新增了“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公安部政府網站也新增了“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其中,在國務院台辦網站點開頁面,首先映入眼簾的是頁面頂部“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大標題。大標題字體進行了加大加粗處理,其中“台獨”兩字為綠色,其餘字體為黑色,“台獨”兩字還做了特殊處理。在大標題後的背景則是鮮艷的五星紅旗和莊嚴的法庭,不僅以示震懾,而且表示了反對“台獨”鬥爭的嚴肅性。另外,清單在列的是近幾年中央台辦陸續宣佈列入“台獨”頑固分子的名單,包括:蘇貞昌、遊錫堃、吳釗燮、蕭美琴、顧立雄、蔡其昌、柯建銘、陳椒華、王定宇。
大陸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新舉措。近年來,中共中央台辦經受權後陸續宣佈了數批列入清單的“台獨”頑固分子,並明確對他們實施制裁。今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又聯合發佈實施《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對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組織、策劃、實施“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行徑,明確適用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的具體情形,規定相關犯罪所涉“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積極參加”等的認定標準。《意見》同時還明確對“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案件可以依法適用缺席審判程式。
此次國務院台辦網站和公安部政府網站都新增了“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這不僅表明大陸對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高度重視,而且是繼宣佈名單、發佈《意見》後,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新舉措,充分説明大陸懲治“台獨”的工作,不僅從法理上建立了“台獨”的違法性和犯罪性,而且也進入了系統化和常態化的操作階段。同時,也是再次向“台獨”頑固分子和“台獨”分子敲響了警鐘。
使“台獨”頑固分子成為過街老鼠。國務院台辦網站和公安部政府網站,這次不僅新增了“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而且還公佈了舉報線索的郵箱。由此,廣大台灣民眾可以通過舉報郵箱積極提供線索。這一方面有利於國務院台辦和公安部收集“台獨”頑固分子的新罪證,同時,對其他“台獨”分子也是一種震懾。因為這個郵箱除了舉報“台獨”頑固分子外,對其他“台獨”分子也同樣可以進行舉報。只要是從事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的“台獨”分子,都可以進行舉報。當然,那些涉及“台獨”活動的“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者,以及“積極參加”的人員,將被作為重點打擊和懲治的對象。
可見,有了這樣的網站專欄和舉報郵箱,將使“台獨”頑固分子和參與“台獨”活動的積極分子,一旦繼續從事“台獨”分裂行為,必然會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達到懲惡揚善的效果。同時,也使廣大台灣民眾能夠廣泛參與,成為打擊“台獨”分裂活動的主力軍,在台灣島內營造“不想獨、不能獨、不敢獨”的氛圍。
“台獨”是絕路,是死路。島內的“台獨”頑固分子和其他“台獨”分子,一定要認清形勢,不要相信賴清德所言,大陸沒有任何權力可以“制裁”台灣人民,也無權跨越區域追訴台灣人民。大陸制裁的是“台獨”頑固分子和其他“台獨”分子,不是台灣民眾。從這次國務院台辦網站和公安部政府網站新增“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和公佈線索舉報的郵箱可見,大陸打擊“台獨”的決心非常堅定,對“台獨”分裂行為絕不會手軟。相信“台獨”分子的絲毫僥倖幻想,都會被徹底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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