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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監察機構出手查柯文哲政治獻金 最重恐罰新台幣120萬

華夏經緯網 > 台灣 > 熱點人物      2024-08-13 16:24:56

華夏經緯網8月13日訊:據香港“中評社”報道,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身陷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風波,台灣地區監察機構今天表示,考慮輿情反映相關質疑和檢舉案,已于12日派員查核2024年台灣地區正副領導人選舉擬參選人柯文哲、吳欣盈所申報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收支情形,若有隱匿未登帳或未開立受贈收據、未申報收入、未存入專戶等狀況,最高可處120萬(新台幣,下同)罰款。若會計師違“法”,也將報請會計師懲戒委員會懲戒,或移送“刑事訴訟法”。

台灣監察機構表示,近來輿情反映發現多筆高額政治獻金之支用爭議、擬參選人所屬政黨公開自承帳務瑕疵,甚至未申報選舉期間募款演唱會售票收入,還衍生簽證會計師違反或廢弛其業務上應盡義務等質疑和檢舉案。

台灣監察機構指出,依台灣地區“政治獻金法”規定,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收入違反第20條規定匿未登帳、違反第11條規定未開立受贈收據、違反第21條未申報收入、違反第10條第2項未存入專戶等行為,依第30條第1項第1、2、3、6款等規定,應處 (下同)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款。

另外,同條第2項明定,未存入專戶之金額並予沒入;支出方面,若無合法憑證而虛報政治獻金支出,則涉及故意為不實之申報,依第30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處6萬元以上120萬以下罰款。

台灣監察機構強調,除了厘清上述檢舉指涉狀況,查核過程中若發現會計師查簽涉及違反相關規定,經由台灣監察機構廉政委員會決議後,將依“會計師法”第63條規定報請會計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如有發現其他犯罪嫌疑,將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移請檢察機關偵辦。


責任編輯:邱夢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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