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國家之魂,文以化之,文以鑄之。75年來,我國著力建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體系,積極推進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工作,以自信開放的姿態更好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中華文化煥發新的時代光彩。
文化遺産保護措施不斷完善
中華民族5000年文明史傳承、積累了極為豐富的文化遺産,既有文物、典籍等物質形態的文化遺産,也有口頭文學、傳統藝術、節慶禮儀、民俗活動、民間工藝等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非物質文化遺産。這些文化遺産刻錄著中華民族在長期歷史進程中形成的價值觀念和審美理念,是文化延續和傳承的重要載體。
保護文化遺産就是保護中華民族賴以生存發展的文化根基,對於繼承和發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增強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對加強文化遺産保護提出了明確要求,強調要“加強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工作,推進文化典籍資源數字化”,“加強國家重大文化和自然遺産地、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建設,抓好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傳承”。近年來,全國各地的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均呈現出蒸蒸日上的大好局面,許多損毀不堪、瀕臨失傳的優秀文化遺産又得到了新生和傳承。
黨和國家歷來重視文化遺産保護工作。解放以後,先後頒布了若干文化遺産保護方面的政策法規,各類文化遺産得到了應有保護。
>>提供法律保障
2002年10月,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正式公佈實施,這是我國文化遺産保護髮展史上的一個里程碑,對我國的文化遺産保護提供了堅強的法律保障和明確的保護依據。在這部法律指導下,我國的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出現了新的局面。
2005年12月,國務院發出了《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通知》,明確指出:“加強文化遺産保護,是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從對國家和歷史負責的高度,從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保護文化遺産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做好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同時,就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指導思想、基本方針和總體目標及加強領導、法制建設、經費投入、保護工程、規劃編制、名城保護、隊伍建設等一系列問題作了明確規定。這是繼修訂後《文物保護法》頒布實施以來,我國文化遺産保護方面的又一個綱領性文件,針對性強,措施到位,前景明確,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文化遺産保護的高度重視,是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根本指針。
>>加大宣傳力度
宣傳的目的是提高全民對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意義的認識。認識有多高,保護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就有多大。近年來,我們堅持把《文物保護法》、《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通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作為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務,堅持“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全面提高服務水準,促進文化遺産的保護利用。同時,重視宣傳促銷,依託豐富的文物資源,利用“5·18”國際博物館日,廣泛、深入地開展一系列宣傳教育活動,舉辦各種展覽和學術交流。另外,還通過廣播電視、散發宣傳資料、張貼宣傳圖片、舉辦宣傳欄、懸挂橫幅、組織開展知識競賽等手段,使廣大人民了解了《文物保護法》的基本精神,切實提高了各級政府和領導對文物保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了人民群眾保護文物的法制觀念和自覺意識,人民群眾中研究文化遺産、保護文化遺産著書立説和主動參與景點講解、主動舉報文物案件者越來越多。因此,文物工作者更應高度重視宣傳工作,採取各種方式宣傳教育廣大公民投身於文化遺産保護中來,這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
>>保護經費投入增加
三星堆青銅面具(左)及青銅人頭像(右)。王磊 攝 圖片來源:中新網
20世紀90年代,國家對文物保護工作就提出了“五納入”的要求,要求各級政府將文物保護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並逐年增加,這一規定有力地保障了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但是各地因經濟發展水準及政府重視程度不同,在投入上也不盡相同)。近年來,一大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維修取得了歷史性突破,就得力於保護經費投入逐年加大這個關鍵。我們要緊緊抓住中央關於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加強文化遺産保護和國家西部大開發的歷史機遇,確定“統籌規劃、集中資金、保證重點、講求效率、整體推進” 的原則,始終堅持把資金的籌措、落實作為保護維修工作的關鍵環節抓緊、抓好,積極爭取國家、省上、地方專項資金。同時,組織社會各界進行募捐,此舉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響應,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這些資金的投入,有力地保證了文物保護維修工作的順利進行。
>>保護領域不斷拓寬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文化遺産保護領域不斷拓寬,保護體系逐漸完善,保護成效日益凸顯,保護意識不斷增強。目前,我國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058處,較1961年公佈的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80處,增加了20多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1557個,43個項目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名冊,居世界第一。
北京中軸線鳥瞰圖。北京中軸線申遺保護工作辦公室供圖
2024年7月,“北京中軸線——中國理想都城秩序的傑作”申遺成功,成為我國第59項世界遺産。
此外,西夏陵、景德鎮、三星堆作為我國重要的文化遺産,具有極高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它們的申遺工作不僅是對這些文化瑰寶的保護和傳承,更是提升我國文化遺産國際影響力的重要舉措。
>>加強非遺保護傳承
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産普查、建檔制度和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制度,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體系,編制非物質文化遺産資源圖譜,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分類保護標準和規劃,建設覆蓋全國的數字化保護系統和平臺。對瀕危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和年老體弱的代表性傳承人實施搶救性保護,對具有一定市場前景的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實施生産性保護,對非物質文化遺産集聚區實施整體性保護。統籌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加大西部地區和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力度,建立長效傳承機制。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利用設施,不斷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産的科學保護。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幹部隊伍是做好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保證。一方面,加強原有職工隊伍的專業理論培訓和繼續教育,實行競爭上崗、持證上崗。另一方面,廣開渠道,從社會上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引進一批政治素質好、文史知識豐富、熱愛文化遺産保護的人員充實專業隊伍,緩解文博單位專業人員缺乏的矛盾。同時,各地相關機構不斷推出部分年輕有為、專業素質較強的同志赴外地文博機構進行深造學習,邀請客座教授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學術交流,這樣既豐富了職工的專業知識,又開拓了視野,為提高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水準,促進保護工作向現代化方向邁進打下了人才基礎,為新時期文物保護事業快速、健康、持續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智力保障。
提升國際交流合作和文明交流互鑒水準
2023年6月,“不朽的玉甲——中國漢代文物精品展”在匈牙利莫拉·弗朗茨博物館開幕當日。 上海博物館 供圖
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國主要同社會主義國家及亞非拉友好國家進行文化交流;改革開放後,我國對外文化交流不斷擴大和深化;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文化交流、文化貿易和文化投資並舉的“文化走出去”,令中華文化影響力日益增強。如今在全球化的時代,文化遺産保護需要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和文明交流互鑒。積極參與國際文化遺産保護組織的活動,加強與其他國家的文化遺産保護機構的合作,是提升我國文化遺産保護水準的重要途徑。
通過合作項目、學術交流、人員培訓等方式,開展國內外先進的文化遺産保護技術和經驗的交流學習,為我國文化遺産保護事業注入新的活力。同時,我們也可以向世界展示我國的文化遺産保護成果,分享我國的成功經驗,推動中外文化交流,在促進文明交流互鑒的同時,舉辦文化遺産展覽、學術研討會、文化活動等,可以讓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國的文化遺産和傳統文化,增進不同國家和地區之間的文化交流和相互理解。在交流互鑒中,我們可以吸收其他國家的優秀文化成果,豐富和發展我國的文化遺産保護事業。
“何尊” 圖片來源:東南網
例如2023年5月,中國與中亞五國領導人“長安復攜手”。在贈送中亞國家元首的禮品中,有一件“何尊”。透過西周何尊銘文“宅茲中國”,世界更加理解“何以中國”。
此外,數據顯示,2009年至2021年,我國文化服務進出口規模由177億美元增長至1244億美元。《瑯琊榜》《媳婦的美好時代》等影視劇、網路文學作品在海外收穫大量“粉絲”,海外中文學習人數超2500萬、累計學習和使用中文人數近2億……文以載道,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注入深厚持久的文化力量。(資料來源:新華網、中新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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