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簡體

反分裂國家法是維護台海和平的重器

華夏經緯網 > 評論 > 媒體連結      2025-03-15 10:39:10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並於當日公佈實施。今年3月14日,《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週年座談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趙樂際出席并講話。在島內“台獨”勢力異常囂張、兩岸關係更趨複雜嚴峻的當下,北京在這時間節點隆重舉辦這樣的座談會,更顯重要。

  我們可以從很多方面來解讀和評價二十年來《反分裂國家法》的重大作用和深遠影響,尤其是對震懾島內“台獨”勢力猖獗的分裂活動和外部勢力的干涉有明顯的阻嚇與警告作用:大陸的紅線很清楚,反獨、遏獨、懲獨的決心堅定,反獨、遏獨、懲獨的能力不斷提升。

  但必須強調的是,大陸制定實施《反分裂國家法》的根本目的,是要通過“法律”和法制的手段,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實現三個“維護”: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可以説,《反分裂國家法》是維護台海和平的重器。

  正如上海台灣研究所所長倪永傑接受中評社採訪時所説,《反分裂國家法》既是維護、實現國家統一的統一法、打擊“台獨”的反分裂法,也是推動兩岸和平發展的發展法,維護台海和平穩定的和平法,符合歷史大勢的正義法律、順應億萬民意的民心法律。它在兩岸關係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在當前仍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法律意義、現實意義,需要更切實貫徹落實好。


文章來源:中評社
責任編輯:黃楊
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證10120170072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5281號
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電話:010-65669841
舉報郵箱:xxjb@huaxia.com

網站簡介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主辦:華夏經緯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華夏經緯網

Copyright 2001-2024 By www.huax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