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類打著主宰自然的旗號闖進可可西裏後,可可西裏的“原住民”快樂不再。
不法分子以可能喪命為代價來到無人區,他們背上扛著槍、手裏捏著口袋、嘴裏留出貪婪的口水,喪心病狂地對待這裡一切可以給他們換來金錢的資源:捕撈鹵蟲、獵殺藏羚羊、採金、開礦……所有這一切活動都以瘋狂的程度迅速扼殺了可可西裏原有的純凈和寧靜。
看到被盜獵者殺死後仍不能瞑目的藏羚羊睜著無辜的大眼睛,看到美麗的鹽湖由於民工對鹵蟲的過度捕撈而被嚴重污染,看到那些利欲熏心的人揚長而去,可可西裏流淚了……
“戒指披肩”沙圖什
沙圖什披肩可以輕易穿過一個戒指,因此有“戒指披肩”之稱
所有的藏羚羊絨只有一個最終目的地--印度北部的克什米爾,因為那是羊絨唯一的加工地點(有新的消息説,義大利也有了加工能力)。它們被織成一種名貴的手工藝品“沙圖什”披肩,“hahtoosh”一詞來自波斯語,“ah”意為皇帝,“oosh”則是羊絨,所以 “hahtoosh”意為“羊絨之王”。
Shahtoosh的歷史很悠久。早在唐朝,玄奘和尚在他中亞和印度的遊記中就提到過克什米爾出産一種極柔軟的披肩。幾個世紀以來,印度北部省份的母親們有一種習俗,就是從女兒出生時起就開始為她存錢,以便在出嫁時買一條“沙圖什”作為最珍貴的嫁粧。17世紀60年代,首先到達克什米爾的西方人弗蘭克斯·白尼爾(Francois Bernier)第一次把 Shahtoosh介紹到歐洲。18世紀70年代羊毛披肩成為歐洲婦人的時髦服飾,越輕軟越珍貴,Shahtoosh可以説是其中的極品。據説,拿破倫曾送了一條Shahtoosh給他的情婦約瑟芬,約瑟芬甚是喜愛,一下子又買了40條。一根Shahtoosh毛絲的直徑是9-12微米,而一般山羊絨是14-17微米,極細的纖維決定了它極輕軟的特性。傳説, 用Shahtoosh包起一個鴿子蛋,就可以孵出小鴿子,另一種説法是這個蛋會被捂熟;據説織成的披肩可以輕易地穿過一個戒指,所以Shahtoosh披肩又有“戒指披肩”之稱。 這些説法雖然有些誇張,但也反映了Shahtoosh不尋常的輕軟和保暖性。
一條女士用的披肩長2米,寬1米,重100克。這是成品的重量,為了織成這樣一條披肩要消耗300-400克生絨,而一頭藏羚羊最多産絨150克,所以這條披肩是用三頭藏羚羊的生命和無數人的辛勤勞動換來的。男士的披肩尺寸更大,有3米長,1.5 米寬,重250克,它甚至有自己專用的名稱“圖沙拉”(Doshala),披肩最常見的顏色是米色、灰色、咖啡色,白色是最罕見和珍貴的,而且多為男士用,藏羚羊絨中只有12-14%的絨是白色的,它們來自藏羚羊的胸部和腹部。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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