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我省全國人大代表台資企業投資開發情況視察組向省政府及有關部門反饋視察意見時提出建議,儘快制定實施相關配套措施,辦好海峽兩岸(海南)農業合作試驗區,加大瓊臺兩地農業的交流與合作,並以此推動瓊臺兩地少數民族文化經濟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1999年初,國務院台辦、農業部、外經貿部批准,按照“一場七區”的項目和對台商的“七個鼓勵支援”的政策,在海南建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以發揮海南的土地、氣候、人力資源優勢,以科技開發為依託,通過引進台灣的資金、良種、技術發展優質高效農業,開發新特優農産品。
本月12日至16日,我省全國人大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組成聯合視察組,對我省台資企業投資開發情況進行了視察。視察情況表明,我省有關部門對試驗區建設的重視不夠,當初提出的“七個鼓勵支援”政策,即:試驗區以免稅等措施鼓勵和支援台商發展熱帶高效農業;開展農業科研、教育、資訊諮詢;創辦農副産品加工運銷企業,參與農副産品市場建設;發展生態農業和節水農業;從事生物肥料、高效低毒農藥、先進農業機械等引進和開發;從事農田水利、漁港碼頭等基礎設施建設及荒山、荒地、荒水的開發利用;創辦海、淡水養殖基地,在海南省註冊公司發展中、深海捕撈業等,由於缺乏相關的配套措施,實施進展緩慢。而與海南試驗區幾乎同時設立的福州實驗區,由於措施配套,目前發展已躍上一個新的臺階。
代表們認為,台灣和海南同屬亞熱帶,發展農業的條件相似,並有很強的互補性,瓊台農業合作前景廣闊。辦好試驗區,對海南農業産業結構的調整,推動海南農業的發展將發揮非常巨大的作用。(邱大軍)
中共海南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海南省台灣事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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