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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工商局關於支援台資企業登記註冊的措施

發佈時間:2009-08-11 08:24:25

    2009年5月5日,貴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臺14條措施,進一步簡化台資企業審批手續,最大限度放寬台資企業發展條件,支援台資企業做大做強。

  簡化三個手續,建立快速通道。貴州省工商局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手續、簡化台灣地區投資者來黔投資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手續、簡化台商投資服務業企業多級分支機構登記手續。除國家法律、法規禁止以及涉及安全、環保等國家嚴格控制的項目外,其他領域台商均可投資。並憑台胞證、返鄉證、入境手續等有關身份證明或投資主體資格開業證明等有效材料直接到工商機關辦理工商註冊登記,無需經當地公證機關公證。凡在中國大陸境外第三地投資設立公司並以其名義在貴州投資的台灣地區投資者,憑中國大陸境外第三地投資設立公司登記註冊部門出具的該公司屬台商投資的證明,在黔投資項目免予提交投資主體資格的公證和認證。台商投資服務業企業申請在分公司下設營業性分支機構的,除有特殊規定外,由企業或經其授權的分公司向有核準登記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並向分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即可。

  放寬五個條件,優化發展環境。貴州省工商局進一步放寬台資企業境內股東主體資格限制條件、放寬台商投資設立研發機構條件、放寬台資企業增設分支機構條件、放寬核定台資企業經營範圍條件、放寬台資企業住所登記條件。台資企業在貴州以分支機構或企業內部組織機構形式設立研發中心,可直接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增設分支機構或增加經營範圍變更登記。對台資企業註冊資本未全部到位,但已按章程規定按期出資,達到法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的台資企業准予設立分支機構。台商投資服務業企業經營範圍,除涉及前置審批需按有關部門審批和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外,允許企業自主選擇服務業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對《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未包含的新興服務業項目,可根據台資企業申請,全省各級工商機關可靈活核定能體現其行業和服務特點的經營範圍。企業住所不能提交房産證的,台資企業直接提交能夠證明房屋産權歸屬的其他證明材料。

  支援三種投資,解決融資難題。貴州省工商局積極支援台資企業實施公司股權出質登記和股權出資登記、支援台資企業委託出資、支援台商投資新興行業。如以委託方式出資的,台資企業只需提供投資方(委託方)與被委託方雙方確認的委託書,經過外匯管理部門確認和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即視為投資方的自有資金出資。凡法律法規未禁止、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有利於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興行業,台商均可投資興業。全省各級工商機關予以辦理工商登記註冊。

  降低二個登記條件,力促做大做強。貴州省工商局進一步降低台資企業名稱登記條件、降低台資企業集團登記條件。凡註冊資本在100萬美元以上,企業經營範圍分別屬於國民經濟行業兩個以上大類,可以用“實業”或“發展”字樣作為企業名稱,進出口企業可以用“國際貿易”、“進出口貿易”等作為行業用語。台資企業母公司註冊資本達到1000萬元人民幣,母子公司註冊資本總額達到3000萬元人民幣,且擁有3個以上子公司的,准予申請設立企業集團。對從事電子、生物、高新科技以及從事服務業、農業産業化經營的企業集團,其母公司註冊資本放寬到1000萬元人民幣,母子公司合併資本放寬到2000萬元人民幣。

  貴州省工商局還規定,台資企業不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等高危行業,其住所與生産經營場所在同一縣(市、區)轄區的,允許企業可不辦理分支機構登記手續,只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貴州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各級工商機關開闢台商辦事“綠色通道”,減少環節、簡化程式、提高效率,從優、從簡、從快辦理涉及台商和台資企業的相關事務。

主辦單位:貴州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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