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省委省政府提出“雙轉移”戰略,積極鼓勵企業轉移到粵西、粵東等地區發展。我廳高度重視“雙轉移”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雙轉移”戰略,全力做好省內産業轉移園區的用地保障工作。對於台企外轉,有關政策廳是鼓勵支援的,如果台商建廠自購的土地已取得合法的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且未發生閒置,可採取以下處理辦法:
一是符合轉讓條件的,依照有關規定,可按原批准土地用途辦理土地轉讓手續,轉讓價款歸土地使用者。
二是因城市建設發展原因,政府需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原土地使用權人可依法獲得合理的土地收回補償。如已列入“三舊”改造規劃範圍,可依法申請自行改造包括改變土地用途。由原土地使用權人徵得出讓方同意並經土地管理部門和城市規劃部門批准後,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手續後繼續使用。
(以上問題由廣東省國土資源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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