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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在投訴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台商在投訴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2010-07-01 15:41:04

    一、投訴時必須提交書面投訴材料,書面投訴材料是立案和辦案的依據。投訴材料應如實反映情況,不要隱瞞事實真象,更不能片面、扭曲。

    二、投訴書面材料一定要完整,如實寫明投訴對象、事情經過、爭議重點、相關證據、投訴請求等事項,並註明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證明、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

    三、投訴材料應有一個主送部門,將糾紛材料報送很多部門,或認為報的部門和層次越高越好,看似面很廣,效果並不一定好。建議台商投訴只報一個主管部門,其他相關單位可抄送。

    四、已提交仲裁或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一般不要再向各級台商投訴機構投訴,因為已進入促裁或訴訟程式的糾紛,通常不再適合協調解決。當然台商可以到台商投訴協調機構諮詢或反映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