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溪經濟開發區成立於1992年8月,1993年被浙江省政府批准設立為省級開發區,2005年經國務院重新審定予以保留。
蘭溪經濟開發區是長江三角洲經濟圈和浙中特色産業帶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蘭溪的工業集聚區、現代化新城區和改革試驗區。十多年來,開發區以蘭溪良好的工業基礎為依託,引進入園企業370多家,已投産企業260多家,逐步形成紡織服裝、機械電子、醫藥食品、建築材料、精細化工等産業群。入園企業分別來自於9個國家和地區、全國11個省市,一批知名企業如北京首鋼、浙江衢化、上海華源等集糰子公司以及國家天然植物藥生産基地紛紛落戶本區。
開發區分江南片和蘭江片;江南片位於杭金衢高速公路沈村互通口,是蘭溪的南大門,交通區位優勢十分明顯;蘭江片沿330國道和金千鐵路線佈局,依託原有城市和工業園區向西拓展,開發縱深廣闊,開發潛力巨大。
運力支撐:航空:距義烏、衢州機場半小時車程,距蕭山國際機場90分鐘車程。
公路:境內道路縱橫交錯,四通八達,以杭金衢高速、330國道和3條省道構成的主要公路網與周邊地區相連。至杭州、寧波出海口均為90分鐘車程。開發區內道路框架清晰,佈局合理,寬36米、45米、60米的園區框架道路與城市幹道和境內交通幹道連接順暢。
水路:擁有浙江五大內河港之一的500噸級蘭溪港。
鐵路:浙贛鐵路杭金千線貨場緊臨園區,蘭溪至上海快車每日對開。
水源保障:區內供水由城市水廠直接供給,水源由總庫容達3640萬立方米的芝堰水庫深層水提供;同時區內建有從蘭江提水的工業用水水廠,供水能力達5萬噸,為大型工業企業提供質優價廉的生産用水。
電力支援:浙能蘭溪電廠裝機容量240萬千瓦,年發電量132億千瓦時以上,首期60萬千瓦已並網發電。
氣熱供應:擁有熱電廠兩座,燃油調峰電廠一座,保障園區企業集中供氣、供熱。
污水處理:區內排污採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統,全部埋設地下排水、排污管線。污水納入蘭溪市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省百億生態工程之一的蘭溪污水處理廠,首期已形成日處理污水能力4萬噸。
産業特色
1、紡織·服裝業:
為開發區最大行業,58家企業工業總産值佔全區42%,以紡紗、織布、針織、服裝為主導産品。
紡紗:擁有10萬紗錠,年産1.8萬噸J40S—J80S精梳紗。
織布:具有年産26000萬米坯布的生産能力,主要産品有各類彈力紗卡、直貢、府綢、彈力牛仔等二百多品種,立馬雲山企業研製開發的“電子提花雙層彈力布”、“經緯竹節彈力牛仔布”被評為浙江省創新産品。
服裝:擁有年産300萬件各類服裝生産能力。
2、冶金·機械業:
有企業47家,其中年銷售收入超億元的企業有8家。
冶金:擁有年産3萬噸氧化鋁型材,6.8萬噸鑄造合金錠,15萬噸不銹鋼熱輕退火酸洗卷和6萬噸精密不銹鋼冷軋中寬板帶的生産能力。
機械:主導産品為數控機床、普通車床和汽摩配件。
3、電器·照明業:
電器·照明企業27家,其實現銷售收入佔比為16%,27家企業全都通過ISO9001:2000標準的品質管理體系認證和産品安全強制性認證(3C)。主導産品為音視頻線、鋁鎂合金絲、電工圓銅線、漆包線、銅包鋁絲、電線電纜、YZTD系列塔機專用電機、旋轉式空調壓縮機和各類節能燈。
4、醫藥·化工業:
醫藥:上市公司浙江康恩貝集團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浙江天一堂藥業公司、浙江一新制藥公司落戶園區,均為全國中藥50強企業,年銷售收入15億元。以上述三家公司為龍頭,佔地面積647畝,集研發、生産、銷售為一體的天然植物醫藥産業基地已初具規模。
投資政策
1、稅收獎勵:2003年7月1日以後入區的企業,經批准自投産之日起五年內,企業所得稅留地方部分予以全額獎勵;增值稅留地方部分的50%予以獎勵。
2、地價優惠:工業生産性項目基準地價8—10萬/畝。內資對優質工業項目地價實際投資5000萬—1億元,優惠10%~15%,1億元以上優惠15%~30%;外資項目地價以實際到位註冊資本計算,投資100萬美元優惠10%起計,每增加200萬美元提高優惠幅度5%,最高優惠30%;地價優惠部分改預先優惠為事後獎勵,待項目達産後返還(不計息)。
3、技改獎勵:對紡織企業當年新增噴氣織機、大劍桿織機10台以上,分別給予1萬元/臺、5000元/台資助;當年新增小劍桿織機20台以上,給予2000元/台資助。採用國內先進水準的精梳機、自動絡筒機、細紗機及氣流紡設備,按投備總額的5%予以資助,其他企業實際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技改項目,按設備總額的3%或5%給予資助。
4、出口獎勵:對生産企業自營出口、外貿流通、企業收購或代理本地産品出口實行累計遞增獎勵,每出口1美元,分檔獎勵0.03~0.07元;加工貿易按其加工料件的進口額(海關額)再增加獎勵0.04元。對加工貿易保證金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50%予以貼息。
5、境內外參展補助:凡我市企業參加境外各種商品交易會予以攤位費補助。具體補助標準為:東南亞、港澳地區的展會為1萬元/標準攤位,其他地區為2萬元/標準攤位,每家企業每次境外參展可享受補貼的攤位數最多2個。
6、支援開拓國際市場:對一年內出口實績達到5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分別進行獎勵:加入阿里巴巴國際商務網站開展網上貿易的企業獎勵5000元;獲得UL、CE等國際認證的機電産品,每項認證證書獎勵1萬元;在産品出口國(地區)註冊1隻商標獎勵1萬元。
7、創牌獎勵:評為中國馳名商標、國家名牌産品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只,省級10萬元/只,金華市級1萬元/只。
8、融資便利:設立2000萬元專項貸款基金,用於規模在200萬元以上中小企業短期信用貸款;對企業從市外股份制商業銀行新增貸款,按利息額的10%予以資助。
9、以企引企獎勵:實際新增固定資産投資額500萬元以上的嫁接項目,過戶辦證中發生的地方規費按20%收取,徵收的地方稅本市留用部分獎勵80%,並享受稅收財政獎勵。
10、標準廠房補貼:標準廠房建成出現空租第一年補貼2元/平方米,三年內租金收入營稅、城建稅留地方部分,財政以轉移支付方式予以獎勵。租賃廠房的初創企業前三年每月每平方米分別補助3、2、1元。
11、鼓勵企業延伸産業鏈:鼓勵企業延伸産業鏈,對市行業龍頭企業在市內擴散和新設立配套廠家10家以上的獎勵3萬元。
12、購房獎勵:實際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分檔獎勵600-1000元/平方米。
13、外商便利:從項目落戶到投産實行“全程代理制”,不收任何服務費,並提供“蘭溪綠卡”,在收費、交通、醫療、教育方面享受特殊便利。
浙江蘭溪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蘭溪市丹溪大道333號 郵編321100)
聯繫人:陳紅蕾 電話 0579-8929218 lxjjkfq@mail.jhptt.zj.cn
浙江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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