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支援我省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五項措施
在當前國際國內經濟金融形勢發生巨大變化的情況下,為支援我省經濟發展,外匯局江西省分局緊密結合江西省外匯管理工作實際,圍繞中央重大政策調整和省政府常務擴大會議精神,對支援我省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進行了專題研究,並提出以下具體措施。
一、大力促進我省貿易便利化,幫助出口企業渡過難關
(一)要進一步放寬出口收匯核銷單管理。對出口收匯企業按需發單,即自動核銷企業可根據企業需求量每次給予半年的用量;對非自動核銷的正常經營企業根據企業需求每次可滿足其2個月以上用單需求:對新從事出口業務的企業在掌握其真實貿易背景的前提下,根據企業需求按訂單每次核發一個月的核銷單用量。
(二)要充分利用出口遠期收匯備案政策,幫助企業規避經營風險。為支援企業加快資金週轉使用方便企業及時辦理出口退稅申報,應給予企業出口遠期收匯備案支援。對以下兩種情況准予辦理出口遠期收匯備案,待收匯後予以辦理核銷,以規避逾期收匯風險:一是對因金融危機影響企業不能及時收到貨款,需要辦理遠期收匯備案或遠期收匯備案到期後需要延期的;二是對因出口報關單據傳遞,影響企業不能按期辦理出口遠期收匯備案,需要延期辦理遠期收匯備案的。
(三)要進一步改進出口收匯聯網核查程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進一步簡化聯網核查手續,方便企業、銀行操作,提高待核查賬戶外匯資金的核準劃出效率。一是企業不需再向銀行提交紙質《出口收匯説明》及中國電子口岸企業操作員IC卡,可以選擇通過核查系統向銀行提交《出口收匯説明》,銀行據此為企業辦理聯網核查手續;二是增加銀行對核注情況的查詢及列印等相關功能,有效簡化銀行相關操作手續和程式,提高企業外匯資金的核準劃出效率。
(四)要最大限度支援企業貿易項下信貸需求。要用好用足現行貿易信貸登記管理有關政策,只要企業有需求,有真實貿易背景,及時按照政策要求最大限度調增相關出口企業的可收匯比例:在堅持貿易背景真實性的原則上,審批企業臨時性的收、付匯需求一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放寬資本項目審批許可權,提高審批效率
(一)進一步下放資本項目審批許可權。現將境外投資資金來源審查、貿易信貸項下外債登記與收結匯管理、境外上市員工期權激勵計劃外匯管理審批等業務的管理許可權下放至省內各市中心支局,按屬地原則進行審批。
(二)對企業符合政策法規條件的資本項目業務申請,實行限時辦理。對於審批類業務,自受理之日起,在申報材料符合相關外匯管理規定要求的前提下,要爭取當天辦結,最後辦結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對於須報總局審批的業務,自受理之日起,在5個工作日內轉報,並在總局批文到達後的5個工作內辦結。對於登記、變更類等日常性業務,自受理之日起,在申報材料符合相關外匯管理規定要求的前提下,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
三、放寬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條件,支援我省企業“走出去”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規定,境內企業的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項目,境內投資者上年度財務報表中的長期投資與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