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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海關支援服務關區成長型中小企業發展具體措施

發佈時間:2011-08-11 13:33:57

  一、加大企業調研力度,建立與企業的資訊溝通平臺,解決企業在進出口活動中遇到的問題

  1、定期組織企業相關人員進行海關業務知識培訓。主管海關應結合企業調研工作,每半年組織企業進出口業務負責人及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2、及時告知相關新出臺的重大政策或政策調整內容。根據不同企業的進出口類型,及時告知可能影響企業發展的新出臺的重大政策或政策調整內容,幫助企業做好對政策理解的連續性工作。

  3、開通網上諮詢解答及關務公開短信平臺,便於企業諮詢、提問。

  4、主管地海關指定聯絡員,為企業提供業務、政策諮詢服務。

  二、積極培育企業提升自身所適用的海關管理類別

  5、主管海關針對企業存在的不足,提出具體改進建議或解決措施,幫助企業規範進出口行為,完善內部管理。培育企業進入海關企業管理更高類別行列,享受更多海關便利。

  三、積極推薦企業適用便利通關措施

  6、對此類型的B類企業,主管海關在得到企業申請,或向企業宣傳、推薦使用“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模式並得到企業同意後,應積極向有關職能部門推薦。

  7、對於企業貨物不便在監管點查驗的,經主管處級(或經授權的科級)領導審批,進口貨物給予下廠驗放,出口貨物給予下廠監裝便利。

  8、對企業進口的大宗、超大型貨物,提供指運到場的通關便利。

  9、提供預審價、預歸類便利。降低對企業申請預審價、預歸類的資格要求,將預審價、預歸類的適用範圍擴大至所有守法企業。

  四、支援和促進企業進行産業升級和技術改造

  10、鼓勵、引導企業用好用足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符合最新版本《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國內投資項目,優先辦理。

  五、支援企業發展自主智慧財産權品牌

  11、積極引導企業申請智慧財産權海關備案並提供諮詢服務;在進出境環節加大對企業自主智慧財産權海關保護的執法力度,及時通過多種渠道公佈侵權案例;經企業申請及海關核準,對企業申報自主品牌産品出口適用“F通道”管理。

  六、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

  12、對初次發生的情節輕微、可予糾正的違規行為,以規範、教育為主。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的影響。嚴厲打擊走私違法活動,維護正常貿易秩序,使關區企業在公平競爭的運營環境中實現良性發展。

江西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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