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陂玩龍燈,那怕在“文化大革命”期間,也有人偷偷玩。龍燈主要有高腳龍(頭高丈余,呈S造型,十分華麗)和滾龍(長30米左右,龍頭小巧,造型簡單,便於翻滾)兩種。也有少量的墨龍(龍頭、龍身都由半透明紙粘貼而成,內插蠟燭)。正咱又有了板凳龍,還拿了金獎。最有名的是東鄉鳳凰寨附近,一次就出幾百條龍燈朝山進廟,在震耳欲聾的鑼鼓鞭炮和喝采聲中,各展雄風,極為壯觀。
一般玩龍燈必玩獅子,而玩獅子則可以無龍燈。因玩法多樣,又分天獅子(用板凳、方桌、高梯等器物作依託,在空中表演)、地獅子(表演時模倣獅子的各種動作,時進時退,時伏時躍,惟妙惟肖)、帶有迷信色彩的“僵”獅子(先讓舞獅人在祭祀香案邊用香燭鞭炮之煙和震耳欲聾的鑼鼓聲熏震“入宮”,即進入仙境,舞獅結束後再“出宮”)和武打高蹺獅子(舞獅人腳踩1米左右的高蹺,表演人獅搏鬥、雙獅爭雄等武打動作,難度較大,需有一定的武術基礎)等。每頭獅子由2人表演。獅頭工藝講究,有靈活的大口、耳朵、眼睛,頭頂突出9個大包,項係若干銅鈴。獅衣分毛皮、麻織、繡花三種。
因為民間有“鬧元宵”的風俗,祈求新的一年裏五穀豐登、安居樂業,於是就有了“月半大於年”的説法。從臘月二十四過小年開始,到正月十五放了“送年鞭”,這個大年才算過完。
(摘自張幼明編著《咵武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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