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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及投資總額

發佈時間:2013-07-10 14:33:44

  出資方式

  外商投資者可以用自由兌換的外幣出資,也可利用機器設備、工業産權、專有技術等方式作等價出資。經審批機關批准,外國投資者也可以用其從中國境內舉辦的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獲得的人民幣利潤出資。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的比例

  在中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所使用的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應符合法定的要求,該比例同樣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的增資。但只用於新增的投資部分,不用於增加後的投資總額。

    出資時間

  外商投資者應根據項目的進度,在合同、章程中明確規定出資期限。外商投資企業合同中規定一次繳付出資的,投資各方應當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繳付完畢;合同中規定分期繳付出資的,投資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15%,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並且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其餘部分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

武漢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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