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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居住證制度15日正式實施

發佈時間:2013-07-10 15:31:34

  【長江網訊】(武漢晚報 通訊員 秦千橋 方定信 記者 高星) 記者從市公安局戶政處獲悉,隨著《武漢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自3月15日起在全市範圍內施行,居住證制度將從當日起在全市範圍內正式實施,昨日,該處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哪些人應當申辦武漢市居住證? 

  年滿十六周歲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因務工、經商、就學等擬在本市居住30日以上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辦理居住證;來本市探親、訪友、旅遊、出差、就醫的,按本辦法申報居住登記或者按有關規定辦理了住宿住院登記的,不辦理居住證。

  申領人可到派出所或者社區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站進行居住登記和申辦《武漢市居住證》。 

  如何辦理武漢市居住證? 

  申辦《武漢市居住證》時,應交驗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相關住址證明等材料,填寫《武漢市居住證申請表》。住址證明細分了4種情況:1、居住在居民家中還應提供戶主的戶口簿;2、居住在出租屋的還應提供與業主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業主出具的居住登記證明;3、與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共同居住的,應當提交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身份證明;4、與非武漢市戶籍的承租人共同居住的,還應當交驗承租人的居住證。

  由用人單位或者學校提供住所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或者學校分別到其所在地,或者住所所在地的受理機構辦理居住證。除此規定以外的人員由本人到居住地的受理機構辦理居住證。 

  《武漢市居住證》有哪些創新?

  居住證一人一證,首次申領免收工本費,丟失補領、損壞換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對丟失補領、污損換領居住證的工本費收費標準,由市財政、物價部門提請省財政、物價部門核準。本辦法實施前發放的《武漢市暫住證》,持證人可憑有效的《武漢市暫住證》免費換領居住證。

  居住證在三個方面進行了創新:

  一是增加了科技含量,《武漢市居住證》卡面採用高科技熱敏材料,對於持卡人住址變更和有效期延長時,可直接在卡體上擦寫現住址變更及時間。

  二是在居住證使用功能上增加了“武漢一卡通”的電子錢包功能,實現二卡合一,經充值後可以持卡乘坐車船繳納各種費用。

  三是居住證卡體可多次使用。居住證持證人離開本市居住,辦理登出登記後再次來漢居住的或者居住證有效期滿的,在辦理居住登記手續後,原居住證可以繼續使用,但其居住期限從登記之日起重新計算。 

  取得居住證的人員享有哪些權益和公共服務? 

  取得居住證的人員在我市享有如下權益和公共服務:

  (一)按照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二)居住地教育部門按照規定安排接受義務教育的子女就讀; 

  (三)在居住地享受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服務和獎勵、優待; 

  (四)享受居住地傳染病防治和兒童計劃免疫保健服務; 

  (五)按照規定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或職業技能鑒定; 

  (六)按照規定參加本市相關榮譽稱號的評選,參加就業單位、居住地社區組織的活動,並享有相應的權利和待遇; 

  (七)按照規定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登記手續; 

  (八)持有居住證一年以上的企業人員,可以按照規定在本市申請赴港澳商務簽證; 

  (九)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市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十)享有本市規定的其他待遇。 

  房屋所有人、承租人在實施居住證制度中有哪些義務? 

  《辦法》規定,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為非本市戶籍人員提供居住條件的,應當在三日內督促居住人員按規定辦理居住登記;居住滿三日仍未辦理居住登記的,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應當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和社區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站報告居住人員的情況。 

  居住證申辦義務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申辦居住證,應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居住證申辦義務單位和個人未按本辦法規定申辦居住證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個人處以一百元罰款,對單位則按未申辦人數每人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數額處以罰款。

  來源:武漢台商服務網 

武漢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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