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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實施“漢陽英才計劃”的意見(試行)

發佈時間:2013-07-16 08:14:17

  【長江網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按照《武漢市實施“黃鶴英才計劃”的辦法(試行)》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現就實施“漢陽英才計劃”提出以下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加快發展社會事業,主要依託漢陽經濟開發區和黃金口都市工業園,有重點地引進和培養一批能夠突破關鍵技術、發展高新技術、帶動重點産業發展的科技創新創業人才,為全區實施“十二五”規劃提供有力人才支援和智力保證。

  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全市“黃鶴英才計劃”,加快引進和培養一批我區當前緊缺和急需,具有長遠發展潛力的精英人才。自2011年至2015年,重點引進和培養具有國內領先水準的領軍人才或創新團隊核心成員10名,水準高、造詣深、貢獻大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100名,專業精湛、技能高超的高技能人才200名。

  三、引進與培養對象

  引進和培養“漢陽英才”,應重點圍繞加快産業轉型和結構調整,突出適應都市工業、現代服務業的發展要求,具體對象包括:

  (一)領軍型人才

  1、具有國內一流水準、引領漢陽産業發展、能帶來重大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領軍人才或創新團隊核心成員。

  2、在有關行業、學術領域居於領先地位或掌握具有高成長性的自主智慧財産權和核心技術,有相當資歷和知名度的人才。

  3、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二)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

  1、享受省市政府特殊津貼或獲得“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的人員。

  2、獲得專項經費資助的省部級、市級科技項目的主要主持人。

  3、擁有發明專利或國內先進的專有技術並成功實現産業化的人員。

  4、在規模以上企業從事經營管理、專業技術和科技研發等工作,對企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或者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5、在省部級以上各類具有代表性的重要賽事中獲得獎項的專業人才。

  (三)高技能人才

  在企業從事一線生産或服務,精通專業知識、掌握特殊工藝、具有高超技能,能解決複雜性、關鍵性的實際操作難題,增強企業産品競爭力,擁有高級工以上職業技術資格或者獲評區級以上“技術能手”的人才。 

  四、引進與扶持措施

  對在漢陽創新創業達一定規模、效益或服務年限的入選“漢陽英才”人員(以下簡稱入選人員),享受相關引進與扶持政策待遇。

  (一)引進培養措施

  1、為高層次科技人才創新創業搭建事業平臺。主要依託漢陽經濟開發區、黃金口都市工業園、“漢陽造”文化創意産業集聚區、漢陽高新創業服務中心和重點企業等,設立高水準崗位平臺;依託重大項目建設高技術項目平臺;依託黃金口科技孵化基地、科研院所等搭建高效率孵化平臺,支援科技創新人才和創新團隊領銜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和重大科技專項。

  2、建立人才柔性引進機制。推行人才、智力和項目相結合的柔性引才方式,鼓勵為入選人員通過兼職工作、技術入股、合作開發、諮詢顧問、學術交流、聯合投資等形式來漢陽服務或創業。積極落實全市人才居住證制度,為來我區創新創業的入選人員提供戶籍居民同等待遇。

  3、為入選人員優先申報市、區科技項目和科技獎勵提供支援和幫助。將入選人員攜帶或參與的新技術項目或專利項目優先列入區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

  4、加強人才培養與激勵。積極為入選人員創造培訓、進修等繼續教育的條件和機會,利用高校等社會資源,分期分批組織參加各級各類培訓。適時開展“優秀人才”、“招才引智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選活動,予以表彰和獎勵。

  5、鼓勵人才仲介機構或個人推薦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建立人才引進獎勵制度,引進人才得以入選市“黃鶴英才”的,對仲介機構或推介人給予一次性1萬元獎勵;對成功引進“黃鶴英才”且規模大、業績好、社會誠信度高的專業化人才仲介機構,推薦列入全市實施“黃鶴英才計劃”的合作單位。

  (二)政策扶持措施

  1、設立創業扶持資金。為入選人員在漢陽轄區領辦、創辦企業或研發機構,按項目擇優給予創業扶持資金。對入選的領軍人才,給予20-30萬元的資金支援;對入選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給予5-10萬元的資金支援。

  2、設立專項創業投資引導資金。鼓勵各類創業風險投資機構或個人對入選人員創業提供融資支援,創業投資機構為入選人員投資高新技術産業項目,投資期限超過2年的,按其投資總額的5‰、最高不超過5萬元給予獎勵。創業風險投資機構或個人為入選人員創業投資發生損失,則按其投資損失的10%、最高不超過10萬元給予風險補償。

  3、為入選人員在漢陽創業活動提供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扶持。創業企業獲得銀行貸款的,給予當年度利息額25%的貸款貼息,其中對領軍人才的貼息總額最高可達20萬元,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最高可達10萬元。對入選人員貸款形成損失的,按照貸款銀行或擔保機構最終損失金額的10%、最高不超過20萬元給予風險補償。

  4、支援入選人員獲取自主智慧財産權。對入選人員為發明人(設計人)獲得中國或外國專利授權的,為創作人(註冊人、著作權人)獲得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註冊商標專用權和進行電腦軟體著作權登記的,均給予資助。其中:發明專利2000元/件,實用新型專利1000元/件,外觀設計500元/件,對國際專利申請費資助標準為5000元/件。

  5、對入選人員創辦的企業享受地方財政稅收返還政策。入選人員在我區創辦企業,自入駐之日起3年內,按當年實際繳納稅收入本地區財政後扣除成本的30%-50%的比例進行返還。

  對入選人員創辦的企業享受人才教育培訓經費稅收優惠政策。除國家及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人才教育培訓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6、對入選人員新辦的科技型企業給予一定辦公用房租金補貼。租用面積在20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最高10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標準給予一年房租補貼;租用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最高5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標準給予一年房租補貼。

  7、鼓勵企業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對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引進入選人員或者與入選人員聯合從事項目研發的,按項目給予5-10萬元的資金支援。

  8、加大對優秀設計人才的獎勵。對入選人員設計産品獲國際大獎的,每筆獎勵5萬元;設計産品獲國家級獎勵的,每筆給予獎勵2萬元。

  9、加大對高技能人才的獎勵。對入選人員獲得國家省市區“技術能手”等榮譽的,分別給予2000元至5000元的獎勵。

  10、對入選人員提供生活補貼和重大貢獻獎勵。對引進的領軍人才發放當年生活補貼5萬元,引進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發放當年生活補貼1萬元,引進的高技能人才發放當年生活補貼5000元;對做出重大貢獻的入選人員給予5-10萬元的獎勵。鼓勵開發區(園區)、企業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給予一定生活補貼;對做出貢獻的引進人才給予一定獎勵。

  五、人才服務

  1、提供高層次人才推薦申報服務。對入選人員符合國家“千人計劃”、省“百人計劃”及市“黃鶴英才計劃”等人才申報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積極組織推薦,進行申報。入選後可同時享受相關政策待遇。

  2、建立完善引才引智服務平臺。在區人才服務中心建立高層次人才庫。依託市、區政務中心、人才市場和人才網站設立高層次人才服務窗口,為引進人才開闢“綠色通道”,提供相關政策諮詢、代辦出國政審、調出調入,協助辦理居住居留、戶口遷移、項目推薦等服務,為入選人員推薦和配備專業助手和其他行政人員,為其創業提供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3、建立高層次人才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入選人員不受崗位職數和學歷、資歷等申報條件和申報時限的限制,依其能力和業績表現向市直有關部門推薦,協助辦理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

  4、為入選人員提供住房補貼。入選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服務協議的,首次在漢購買自住商品房的,領軍人才給予10萬元的購房補助,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給予5萬元的購房補助,高技能人才給予2萬元的購房補助。適時修建漢陽英才公寓,提供入選人員中作出突出貢獻者居住。對符合相關條件的入選人員,推薦申報入住武漢“名人樓”。

  5、向入選人員提供醫療服務。入選人員可在區衛生部門指定的市、區醫院享受優先優質醫療服務;為入選人員建立健康檔案,定期開展健康諮詢和體檢;組織用人單位幫助未參保的入選人員辦理醫療保險。

  6、為入選人員配偶提供就業幫助。對需要安排就業的引進人才配偶,由用人單位優先安排,單位安排有困難的,由區相關部門推薦安排工作或優先安置公益性崗位。對暫時無法安排就業的,一年內每月給予一定生活補貼,其人事檔案由區人才中心或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免費管理。

  7、為入選人員子女提供就學服務。入選人員的子女入園、入中小學,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協助辦理入學手續。

  六、組織領導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漢陽英才計劃”領導小組,負責實施“漢陽英才計劃”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擔任,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為“漢陽英才計劃”領導小組成員。區財政局、人力資源局、科技局、經信局(黃金口都市工業園)、漢陽經濟開發區等部門要明確職責、突出重點、加強協作、共同參與,確保“漢陽英才計劃”的順利實施。

  建立多元投入機制。建立人才工作專項資金,用於市“黃鶴英才計劃”和“漢陽英才計劃”的實施和工作運作。建立健全政府、社會、用人單位和個人多元化人才工作投入機制。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市引智專項經費項目,通過項目開展、事業發展凝聚人才、引進人才。

  強化評審管理。實行專家評審制度,“漢陽英才計劃”申報人或用人單位可向所屬(所在)黨(工)委申報,各黨(工)委進行初審後,報“漢陽英才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專家進行集中評審。實行評審公示制度,接受社會公開監督。強化跟蹤管理與貼近服務,加強入選人員的日常管理與考評,採取定期走訪、座談等方式廣泛聽取入選人員的意見和建議,保障入選人才充分發揮服務於漢陽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

  廣泛宣傳動員。積極採取多種措施,切實加大對“漢陽英才計劃”宣傳力度,不斷提高“漢陽英才計劃”的知曉率、參與率,廣泛動員各方力量引才引智,同時大力宣傳優秀人才的典型事例,全力營造良好的人才工作氛圍。

轉自:武漢台商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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