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 投資政策

淮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淮北市招商引資項目“六個一”工作機制落實辦法(試行)的通知

發佈時間:2015-05-13 10:14:23

  濉溪縣、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淮北市招商引資項目“六個一”工作機制落實辦法(試行)》已經市政府第六十四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淮北市招商引資項目“六個一”工作機制落實辦法(試行)

  為貫徹落實《招商引資“六個一”工作機制》,嚴把招商引資項目準入關,提高工作效率,順利推進招商項目投資進程及優惠政策兌現工作,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

  成立市招商引資項目“六個一”工作機制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由市委副書記、市長牛弩韜任領導小組組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葉露中,市委常委、副市長楊軍,副市長莊東飚、方宗澤任副組長,市招商局、市監察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建委、市審計局、市環保局、市城鄉規劃局、市行政服務中心、市消防支隊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招商局,賈化斌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孫正海、劉輝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各單位分管領導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六個一”工作機制運作協調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一會準入制”。

  1. 各載體單位填寫意向項目準入申請表,提供投資方及投資項目簡介、項目平面圖及效果圖、投資協議(草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送市招商局預審。

  2. 招商引資項目實行“一會準入”聯席會議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核固定資産投資規模5000萬元以下的項目,實行週一下午例會制度;領導小組副組長(分管副市長)召集會議負責審核固定資産投資規模5000萬元以上的大項目,每半月召開一次評審會議;領導小組組長(市長)召集會議負責審核特大招商項目,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評審會議(特殊情況下可特事特辦)。

  3. 聯席會議評審項目的主要內容:項目符合我市産業發展規劃情況,項目環保情況,項目能評情況,項目用地要求,項目投資規模、投資強度以及對項目投資方的考察情況。

  4. 聯席會議實行評審意見會簽制度。各單位參會人員必須是單位分管負責人或行政許可科科長,對準入項目當場在《淮北市“一會準入”評審意見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單位或行政審批專用章。

  5. 對準入項目,載體單位告知投資方,並與之簽訂格式文本投資協議書;各單位憑此《意見表》和國土局預申請資料,項目進入實際操作階段。

  (二)“一次性告知制”。

  1. 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次性告知載體單位各審批階段所需準備的申報材料,市行政服務中心所涉及的審批窗口一次性告知所有減免收費明細。

  2. 載體單位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投資方填寫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申請表,並準備行政審批相關材料。

  (三)“一站式審批制”。

  1. 項目經“一會準入”批准後,由投資方或載體單位按照“一次性告知”的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報送告知單位初審。

  2. 市“六個一”工作機制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對項目進行一會集中審批。各單位在《淮北市招商引資項目審批表》上簽署意見,視為預同意,有前置條件的部門憑《項目審批表》中前置單位的意見進行下一步操作;需會後辦理的有關事宜應在規定時限內按照《招商引資項目一站式審批實施辦法(試行)》及辦事流程辦理行政審批事宜。

  3. 行政審批由市行政服務中心負責統一協調、市效能辦全程督查。

  (四)“一個窗口收費制”。

  對招商引資工業項目,市行政服務中心各窗口單位按照淮辦發〔2007〕19號文件要求落實免繳事項;對其他招商引資項目,按照投資協議落實一個窗口收取其他應繳行政事業性收費。

  (五)“一次性驗收制”。

  1. 項目建成後,載體單位向市招商局提出驗收申請;市招商局&&組織,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城鄉建委、市國土局、市城鄉規劃局等部門參與驗收。

  2. 驗收內容:主要依據投資協議,對固定資産投資(土建、設備等)、投資強度、容積率、建設工程品質及進度等主要指標進行驗收。

  3. 驗收結果:對履約項目出具驗收合格報告,並向載體單位反饋驗收情況;對未通過驗收的項目明確整改意見,下達整改通知書。

  (六)“一次性兌現制”。

  1. 經“一次性驗收”合格後,投資方根據驗收報告和投資協議,對協議涉及的土地出讓金和多層廠房等財政扶持內容,填寫“一次性兌現申請表”,向市招商局提出兌現申請。

  2. 市招商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在2個工作日內提交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建委等部門,由以上單位提出財政扶持意見;財政扶持意見經市財政局復核後報領導小組審批。

  3. 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下特事特辦),對報送材料進行審批,由市招商局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各受益財政兌現政策。

  4. 對協議涉及的稅收獎勵,待項目完成納稅年度後,根據協議約定的年限,經市招商局初審,市國稅局、市地稅局核實,市財政局復核後,報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批准後分年度兌現。

  5. “一事一議”項目的兌現事宜由領導小組另行研究。

  具體招商引資項目在各環節同時由引薦單位全程幫辦、跟蹤服務。

  三、附則

  (一)本辦法所指的招商引資項目是指固定資産投資規模3000萬元以上的招商項目。

  (二)本辦法所指的載體單位為市經濟開發區、市經濟開發區新區、臨渙工業園及市轄三區。濉溪縣可參照本辦法組織實施。

  (三)本辦法由市招商局負責解釋。

  (四)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附件:

  1招商引資項目“六個一”工作機制工作總流程

  2招商引資項目“一會準入制”工作流程

  3招商引資項目“一次性告知制”工作流程

  4招商引資項目“一站式審批制”工作流程

  5招商引資項目“一個窗口收費制”工作流程

  6招商引資項目“一次性驗收制”+工作流程

  7招商引資項目“一次性兌現制”工作流程

  8招商引資項目“一會準入”評審意見表

  9招商引資項目“一站式審批”會審表

主辦單位:淮北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華夏經緯網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