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行動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
粵府〔2015〕75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東省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行動計劃(2015-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8日
廣東省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行動計劃
(2015-2020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快我省健康服務業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及省委十一屆三次、四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的目標任務,堅持以人為本、統籌推進,政府引導、市場驅動,深化改革、創新發展,在發揮政府“保基本,兜底線”職能的同時,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激發市場活力、優化健康服務供給模式,推動健康服務産業發展壯大,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服務需求,為經濟社會轉型發展注入新的動力,為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創造必要條件。
(二)發展目標。
基本建立覆蓋全生命週期、內涵豐富、結構合理的健康服務業體系,打造一批健康服務知名品牌和融合發展的健康服務産業集群。到2020年,健康服務業發展總規模達10000億元左右,成為新常態下推動我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産業。
——關鍵領域改革有效突破。社會資本辦醫、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醫師多點執業、醫療保險體系建設等方面取得顯著進展,多元辦醫格局基本形成,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健康服務和管理能力大幅提升。
——産業規模顯著擴大。醫療、養老、健康管理和保險等服務類産業蓬勃發展,醫藥産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製造類産業優化壯大,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健康服務産業領軍企業與知名品牌。
——産業佈局更加合理。珠三角和粵東西北地區因地制宜發展各類健康服務業,打造互動迴圈和各具特色的多元化健康服務産業集群。
——産業發展環境不斷優化。健康服務業政策體系逐步健全,行業規範與標準體系科學完善,政府監管和行業自律機制更加有效,人民群眾健康意識和素養明顯提高,逐步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援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大力發展醫療衛生服務。
1.切實推進社會辦醫。加快制定出臺鼓勵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政策措施,鼓勵各地在社會辦醫方面先行先試,大力支援社會辦醫(國家)聯繫點建設。引導社會資本直接投向資源稀缺及滿足多元需求服務領域,優先支援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地方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對非公立醫療機構類別、規模、數量和佈局等不作限制,為社會辦醫預留足夠的發展空間;落實非營利性的非公立醫療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在市場準入、醫保定點、專科建設、職稱評定、等級評審、技術準入等方面同等對待政策,優化社會辦醫工商登記流程。進一步放寬中外合資、合作辦醫條件,逐步擴大具備條件的境外資本設立獨資醫療機構試點。加強粵港澳區域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和醫師多點執業等合作。力爭全省2020年非公立醫療機構診療量達到本地區醫療機構診療總量的30%左右。(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負責)
2.有效推動醫師多點執業。放寬條件、簡化程式,大力推行備案管理,積極探索區域註冊,鼓勵醫師多點執業,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平穩有序流動和科學配置。堅決破除妨礙醫療衛生人才合理流動的體制機制,建立健全醫師多點執業的人事(勞動)關係管理制度、醫療責任承擔機制以及行業監管體系,加快推進醫師多點執業。制定出臺推動醫師多點執業的政策措施。(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負責,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局、廣東保監局參與)
3.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切實履行政府保障基本醫療服務職責,科學制訂公立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省及地級以上市原則上不再新設置或遷建城市公立綜合醫院。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構建公立醫院運作新機制,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強化醫保支付和監控作用。鼓勵採取遷建、整合、轉型等多種途徑將部分城市二級醫院改造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專科醫院、老年護理和康復等機構。鼓勵社會力量以出資新建、參與改制等多種形式投資醫療行業,優先支援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公立醫院資源豐富的城市,可選擇部分公立醫院引入社會資本進行改制試點。(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局參與)
4.不斷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堅持服務重心下沉,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轄區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加強面向基層的疾病預防、優生優育、醫療康復和精神衛生指導,以生動活潑的形式向城鄉居民推廣健康保健知識。加強流動人口以及農村留守兒童和老人、殘疾人的公共衛生服務及重大傳染病防控工作。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大醫院的掛鉤協作機制,為醫務培訓、資訊共用、業務合作、設備更新等創造有利條件。完善住院差別支付制度,堅持普通門診統籌在基層醫療機構定點的原則,醫保待遇水準向基層醫療機構傾斜,引導參保人充分利用基層醫療服務。(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中醫藥局參與)
5.創新發展高端醫療技術服務。積極培育、創新發展醫療服務模式,推出個體化、規範化、高品質、一站式的高端技術服務,發展基本醫療服務之上的高端醫療服務,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需求。加強國際合作,鼓勵引進、轉化和研發、應用國際先進的、技術成熟的個體化生物治療技術,建設高端醫療技術公共服務平臺,支援高端個體化治療産業化發展,打造以個體化治療技術為核心的國際高端醫療産業集群,在個體化治療技術産業化進程中發揮引領示範作用。(省衛生計生委、科技廳、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資訊化委、中醫藥局參與)
6.積極發展專業化護理服務。強化臨床護理崗位責任管理,完善品質評價機制,加強培訓考核,提高護理品質。鼓勵發展康復護理、老年護理、家庭護理等適應不同人群需要的護理服務,提高規範化、專業化服務水準。針對殘疾人特別是殘疾兒童實施重點康復項目,完善殘疾人康復服務網路和體系。推動新型康復服務産業化發展,形成預防、治療、康復、照護於一體的康復服務體系。加快推進公共衛生護士和社區護士的培養和崗位設置工作。(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民政廳、中醫藥局、殘聯參與)
(二)加快發展健康養老服務。
7.健全醫養結合協作機制。建立健全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業務協作機制,支援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或構建養老、護理機構相結合的醫養綜合體,符合規定的納入醫保定點。鼓勵以城市二級醫院轉型等多種方式,配置、發展康復醫院、老年病醫院、老年護理院等緊缺型醫療機構,形成規模適宜、功能互補、安全便捷的健康養老服務網路,提供方便快捷、優先優惠的老年醫療服務。支援公立醫院以及社區醫療機構設置老年人醫療康復護理專業科室,大幅提高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病科的比例,著力增強醫養結合的養老服務能力。大力推進廣州、深圳市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國家)試點,加快建設醫養結合型健康養老示範基地。(省民政廳、衛生計生委負責,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局參與)
8.提升社區健康養老服務水準。整合併依託社區養老、醫療衛生資源,為社區和居家養老提供服務支援,增強社區為老年人提供日常護理、慢性病管理、康復、健康教育和諮詢、中醫保健等服務的能力。鼓勵醫療機構利用資訊化等方式將護理服務延伸至居民家庭,為社區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逐步建立與老年人家庭的契約式服務。鼓勵社區發展日間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種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務,豐富和完善服務內容。加快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建設,促使老年人口就近安養、融入社區。(省民政廳負責,省衛生計生委、中醫藥局、商務廳參與)
(三)著力發展中醫藥醫療保健服務。
9.完善中醫藥發展管理體系。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管理體制、科技創新體系和評價體系,完善體現中醫藥特點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條件,完善中醫藥科研課題立項和科技成果評審的同行評議制度。完善符合中醫藥特點的臨床路徑和價格政策。鼓勵中醫藥科研國際交流與合作,進一步加強粵港澳台中醫藥産學研合作。(省中醫藥局負責,省衛生計生委、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參與)
10.提升基層中醫醫療服務水準。鼓勵社會資本舉辦各層次特別是基層中醫醫療機構(門診部、診所、醫館和坐堂醫等),支援基層中醫醫療機構連鎖化、集團化、品牌化發展。鼓勵有資質的中醫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名老中醫開辦中醫診所或個體行醫,鼓勵有資質的中醫師在養生保健機構提供保健諮詢和調理等服務。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積極推廣應用中醫適宜技術,在基層開展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診療服務。到2020年,全省所有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省中醫藥局負責,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參與)
11.大力發展中醫養生保健康復服務。支援社會力量舉辦規範的中醫養生保健機構、中醫康復療養機構,鼓勵中醫醫療機構獨立開辦或與社會資本聯合建立健康服務機構。構建中醫“治未病”預防保健服務網路,二級以上中醫醫院全部設立“治未病”科,鼓勵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開展中醫健康體檢和規範的健康干預服務。到2020年,建設一批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示範區,推動中醫藥科普知識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省中醫藥局負責,省衛生計生委參與)
12.加快中醫藥産業化發展。培育壯大廣東傳統中醫藥品牌,打造中醫藥産業基地。完善廣東特色中藥材標準體系和中醫診療設備註冊審批標準,加強藥食同用中藥材的種植及産品研發與應用。加快推進南藥道地中藥材的規範化、標準化、規模化種植,打造集種植、加工、流通、應用於一體的完整中藥材産業鏈。培育中醫藥服務貿易骨幹企業,促進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鼓勵中醫藥企業通過對外貿易、境外參展、商標註冊、國際認證等方式,擴大中醫藥産品、技術和服務出口。(省中醫藥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省經濟和資訊化委、衛生計生委、科技廳、商務廳參與)
(四)積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
13.推廣多樣化健康保險服務。鼓勵發展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産品;鼓勵開發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計劃生育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等服務産品和醫療責任保險、多點執業意外保險等執業保險産品。支援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完善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研究並適時出臺我省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行政策。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按照職工自願原則,允許使用個人社保賬戶一定比例餘額購買補充醫療保險。(廣東保監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省金融辦、衛生計生委、中醫藥局參與)
14.發揮健康保險服務保障功能。建立商業保險機構與醫療、體檢、護理等機構的合作機制,加強對醫療行為的監督和醫療費用的控制,促進醫療服務規範化。在確保醫療保險基金安全和有效監管的前提下,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等多樣化方式委託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開展各類醫療保險經辦服務。(廣東保監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省衛生計生委、中醫藥局參與)
(五)推動健康服務多樣化發展。
15.積極發展健康管理服務。推進全科醫生服務模式和激勵機制改革試點。推進我省城鄉家庭醫生式服務試點,探索面向家庭的簽約服務。推動以治療為主向預防為主的健康服務模式轉變,開發推廣集疾病預防、健康體檢、健康干預、跟蹤隨訪等於一體的全面健康管理解決方案。鼓勵技術創新和模式創新相結合,推廣應用移動健康終端産品,構建數字化、網路化的生命健康資訊平臺,實現本地和遠端相結合的健康資訊管理,培育差異化的健康管理服務項目,逐步推廣應用分級式的健康管理服務模式。鼓勵社會資本規範發展健康體檢、專業護理、保健康復、心理健康、母嬰照料等專業健康服務機構,鼓勵專業健康體檢機構向全面健康管理機構發展,推動健康管理産業向新型化、個體化、網路化、社會化發展,不斷提升産業層次和服務品質。(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發展改革委、中醫藥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參與)
16.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服務體系。加強公共體育場地設施網路建設,推動公共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支援社會力量參與體育場館的建設和運營管理。加強公益性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開展體質測定和健身指導服務,發展多種形式的體育健身俱樂部和體育健身組織。提升公共體育服務水準,推進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廣泛開展全民健身運動。依託醫療機構和省級以上運動休閒基地,培育體育康復産業。(省體育局負責,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參與)
17.推動健康産業融合發展。推動醫療服務、中醫藥保健與旅遊、文化、養生康復等産業聯動融合發展。發揮我省旅遊資源優勢,推動社會力量投資開發集運動休閒、健康療養、文化娛樂等功能于一體的旅遊項目。鼓勵各地利用本地資源發展各具特色的養生康復産業,引導康體養生服務健康發展。大力培育健康文化産業,推動健康知識傳播機構發展,加強嶺南健康文化遺産保護利用,擴大健康文化傳播與交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推廣體系,充分發揮媒體健康教育功能,加強各類社會公益性健康教育平臺建設。(省旅遊局、體育局、文化廳負責,省衛生計生委、民政廳、農業廳、中醫藥局參與)
(六)培育發展健康服務業相關支撐産業。
18.重點推進醫藥産業研發和應用。著力發展醫藥和醫療器械産業,引導企業加大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新藥和醫療器械新産品的研發和成果轉化力度,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以現代化中藥、生物醫藥、特色化學原料藥、藥物製劑、體外診斷試劑、高端醫療器械、康復輔助器具和新型智慧康復系統與設備及關鍵制藥裝備、健康穿戴裝備等為重點,開發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産品和技術。強化先進醫療技術發明應用推廣,加快實施廣東創新醫療器械産品應用示範工程,促進創新醫療器械産品的應用和普及,培育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産權和核心競爭力的高端醫療器械高新技術企業。(省科技廳、食品藥品監管局、經濟和資訊化委負責,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參與)
19.著力發展傳統醫藥及醫用食品産業。積極發展生物技術藥物,加速研發“倣研並重”化學藥新品種,加快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醫用食品)等功能性産品的研發應用。加強我省傳統保健食品的品牌建設,重點扶持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和保健品基地建設。推動以中醫藥、海洋生物、特色動植物為基礎的新型保健食品和功能食品開發。(省科技廳、經濟和資訊化委、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負責,省中醫藥局、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參與)
20.積極拓展第三方健康服務。支援新型第三方醫學檢測技術開發和服務模式創新,引導發展專業、獨立的醫學檢驗、衛生檢測、醫學影像、病理診斷和消毒供應機構,促進第三方醫學檢驗檢測行業規範化、標準化、市場化發展。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和社會力量發展第三方醫療服務評價、健康管理服務評價、健康市場調查諮詢服務,鼓勵社會力量舉辦獨立、專業、公正的食品藥品檢測機構以及發展藥品現代物流服務。鼓勵醫療機構、科研機構實行藥學研究、臨床試驗等生物醫藥研發服務外包。積極發展專業化、市場化的醫藥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打造醫藥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臺,促進醫療資源集約化利用。(省衛生計生委、科技廳負責,省商務廳、教育廳、食品藥品監管局參與)
21.切實推動健康服務産業集聚發展。科學規劃、因勢利導,打造健康服務産業集群,鼓勵各地政府和龍頭企業整合健康服務産業資源,打造研發製造、流通應用、管理服務一體化全産業鏈的大型健康産業集團,支援有條件的地區設立健康服務産業示範園區。珠三角地區突出高端引領,以智慧化、網路化、移動化為方向,有效提升以現代醫療器械、康復裝備和健康智慧終端裝備等為重點的醫療保健裝備和高新診療技術水準,推動生物醫藥、醫療器械企業向高端醫療技術服務領域拓展延伸,培育發展生物醫用材料製品及植入器械、新型高端耗材及製品、康復器械等優勢特色産業;積極發展電子醫藥商務,打造醫療器械設備和醫藥産品展覽交易平臺。粵東西北地區依託現有基礎和優勢,以中西制藥、診療設備、養老保健為方向,重點發展生物原料藥及製品、現代中藥(特色南藥)及中藥製劑、海洋生物制藥、保健食品和健康飲品以及醫學診療設備等産業,優化發展旅遊養生和養老服務等特色産業。(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資訊化委負責,省科技廳、食品藥品監管局、衛生計生委、商務廳參與)
三、政策措施
(一)放寬市場準入。按照“非禁即入”原則,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將營利性醫療機構設置審批、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等工商登記事項調整為後置審批,實行“先照後證”。加快下放部分審批許可權,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能,除按規定需報國家核準項目外,社會資本投資健康服務産業項目立項採用備案制。優先支援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健康服務機構,新增醫療機構和城市新區醫療機構建設優先向社會資本開放,有條件的地區可通過競爭性配置方式確定健康服務機構的舉辦、運作主體。(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工商局分別負責)
(二)加強規劃佈局和用地保障。加強衛生、養老等專項規劃與各級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有效銜接,統籌保障健康服務業發展用地需求。新建城區和居住(小)區要按規定在公共服務設施中配備健康服務相關設施,有關部門應在劃撥決定書或土地出讓合同中對相關配套設施的規劃、建設、驗收及交付使用等予以明確。鼓勵社會資本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建設醫療設施,通過改造或轉換等方式利用現有閒置用房、地産等興辦健康服務機構,經規劃批准臨時改變用途的,土地使用性質可暫不作變更。從事非營利性健康服務的,五年內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價;從事營利性健康服務的,應補繳相應土地款。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和社會投資者履行相關程式後,可依法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舉辦非營利性健康服務機構,或參照國有建設用地相關政策舉辦營利性健康服務業機構。加強對健康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監管,嚴禁擅自改變相關建設用地的用途、容積率等規劃設計條件變相開發房地産。(省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參與)
(三)創新投融資服務。大力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健康服務業,積極開展政銀企合作。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符合健康服務企業需求的金融産品創新,提供差別化的金融服務,支援小微健康服務機構和企業通過小額信貸及其他融資方式獲取資金。支援符合條件的健康服務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鼓勵健康服務企業參與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交易和融資。鼓勵各地出臺政策,引導資信良好、實力較強的健康服務企業通過發行集優債、私募債、集合票據等直接融資工具進行融資;加大企業債券融資方式對養老産業的支援力度,支援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的營利性或非營利性養老項目發行養老産業專項債券。營利性醫療機構有償取得的土地、房産等固定資産符合法律規定的抵押資産條件的,可申請貸款或通過其他方式融資。引導和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等支援健康服務業發展。研究設立由政府引導推動,金融、國企和産業資本共同籌資組建的健康産業投資基金,為健康服務産業提供引導性金融扶持。創新健康服務業利用外資方式,有效利用港澳等境外直接投資、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優惠貸款、國際商業貸款。(省發展改革委、金融辦、財政廳、商務廳分別負責)
(四)發揮財稅價格政策扶持作用。完善健康服務的政府購買機制和投資補助政策,由政府負責保障的健康服務類公共産品可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提供,逐步增加政府採購的類別和數量。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和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其設施建設、設備購置、專科建設、人才隊伍建設等可納入財政資金支援範圍。通過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支援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健康服務機構。切實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健康服務小微企業按國家有關小微企業稅收減免政策規定執行,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醫藥企業依法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營利性醫療機構依法享受營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稅收優惠。企業、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可按照稅法的規定在稅前扣除。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免征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和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免收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的養老服務機構固定電話、有線(數字)電視、寬頻網際網路一次性接入費用,減半收取有線(數字)電視的基本收視維護費和固定電話的月租費。加快改革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非公立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符合醫保定點規定的非公立醫療機構,應按程式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服務範圍,執行與公立醫院相同的支付政策。非公立醫療機構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等實行與公立醫療機構同價政策。(省財政廳、國稅局、地稅局、發展改革委分別負責)
(五)提高健康服務業資訊化發展水準。按照我省“網際網路+”行動計劃的統一部署,創新運用“網際網路+健康服務業”發展模式推動網際網路新技術、新理念與健康服務業融合發展,搶佔産業發展制高點,提升産業綜合競爭力。充分運用網際網路、物聯網技術,加快創建健康服務“大數據”應用系統,實現醫療服務、醫療保障、健康管理、藥品監管和綜合管理等系統聯網和資訊共用。研究利用資訊化手段改造傳統健康服務企業,研發攜帶型健康數據採集設備,發展健康服務産業資訊技術體系,不斷提升自動化、智慧化健康資訊服務水準。推動網路醫院和網際網路醫療等試點,推進我省優質醫療資源、居民健康資訊、醫療記錄聯網共用,推廣移動醫療和健康養老APP(應用程式)應用。支援醫療機構聯合運營商和資訊服務企業,開展線上預約門診、遠端健康管理和網路查詢、支付等業務。加快發展面向基層、偏遠和欠發達地區的遠端醫療,建立智慧診斷服務平臺,向基層社區及邊遠山區提供診療諮詢服務。(省科技廳、經濟和資訊化委負責,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食品藥品監管局參與)
(六)健全人力資源保障機制。加大人才培養和職業培訓力度,擴大健康服務人才供給規模。加快發展健康服務本科教育,支援設立適應健康服務業發展需求的應用技術型院校,鼓勵社會資本舉辦健康服務類職業院校。引導和鼓勵職業院校增設健康與養老服務、健康管理、護理學、應用心理學和康復治療技術、康復輔助器具應用與服務等健康服務相關專業。鼓勵社會力量開設健康服務和養老服務類職業培訓機構,加強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建立完善健康服務人才的社會化培養體系。推動公立醫院醫務人員保障社會化管理,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在符合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和人員聘用政策基礎上落實醫師多點執業政策,促進人才流動。加強産學研結合,鼓勵校企合辦健康服務企業和研究室、實驗室,暢通校企人才輸送渠道。加強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積極引導對口畢業生從事健康服務業特別是養老服務業。提高健康服務從業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改善、優化健康服務工作條件,加強勞動和職業保護。大力引進境外專業人才、管理技術和經營模式,提高健康服務業國際合作水準。(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分別負責)
(七)加強健康服務業載體建設。開展健康服務業試點示範,在地方自願申報的基礎上,以社會辦醫(國家)聯繫點、醫師多點執業、中醫藥醫療保健、醫養結合和健康旅遊等為重點領域,推進健康服務業試點示範工作,設立社會辦醫和公立醫院改制(省級)聯繫點,推廣應用試點示範經驗。建立省級健康服務業重大項目庫並實施動態管理,推進實施一批健康服務業重大項目,將條件成熟的項目納入省重點項目年度計劃,在項目審批、要素保障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援。通過舉辦健康服務業項目境內外推介會,推動政企溝通、銀企合作、産業交流。(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經濟和資訊化委分別負責)
(八)加強全行業監管機制建設。建立完善健康服務機構監管機制,將所有醫療機構、保健和養老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資質、執業記錄等統一納入廣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立醫療品質控制評價體系,將醫療品質和患者滿意度納入日常監管範圍,控制過度醫療。大力推動健康服務業社會組織自律建設和有序發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業內協調、同業發展、行業信譽以及監測研究、標準制訂、執業規範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鼓勵行業協會、研究機構、龍頭企業參與新興健康服務領域的標準制訂,提高健康服務業標準化水準;暫不能實現標準化的健康服務行業,廣泛推行服務承諾、公約、規範等制度。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健康理念、健康知識,在全社會形成重視和崇尚健康的社會氛圍。加強對藥品、保健食品、醫療機構等廣告發佈和資訊傳播行為的引導和規範,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和不實報道,積極營造良好的健康消費環境。(省委宣傳部,省衛生計生委、中醫藥局、民政廳、質監局分別負責)
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改善民生、提升全民健康素質的必然要求,是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的重要舉措。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切實把加快發展健康服務業放在重要位置,加強統籌協調,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和長效推進機制。省建立由發展改革部門&&,有關部門參與的部門間協調機制,協調解決健康服務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並做好跟蹤分析、指導評估、監督檢查工作。省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行動計劃要求,按照職責分工抓緊制定完善政策措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各地級以上市要結合本地實際,抓緊研究制定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工作方案和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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