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對臺方針政策;擬定全市對臺工作和涉台事務的政策、工作計劃,並組織落實;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全市對臺工作;搞好臺情調研,掌握兩岸關係發展的新動向。
(二)、統籌協調我市涉台法律事務,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台胞、台商在我市的合法權益。
(三)、協調處理全市重大涉台活動的突發事件。
(四)、指導和協調全市對臺經濟工作;組織、協調台灣同胞來景投資的相關事務;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涉台經貿活動;組織和指導台資企業聯誼會的工作;負責台胞捐贈物資的審核、審批和呈報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和指導我市與台灣地區的交流與合作,以及兩地人員往來等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的台胞接待、管理工作,協調處理兩地人員交往中所發生的各種問題。
(七)、負責對我市在台灣中上層人士、知名人士以及在景重要台商的調查、聯絡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做好對台灣上層人士的聯絡和接待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市涉台教育和對臺新聞宣傳工作。
(九)、負責對市台胞台屬聯誼會的指導,做好我市台灣省籍同胞的團結、教育工作,幫助解決台屬的實際困難;協同有關部門處理港澳和海外涉台事務。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本部門共有預算單位1個,即部門本級。
編制數為11人,其中行政編制7人、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編制3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1人。實有人數14人,其中在職11人,包括行政7人、參照公務員管理2人;退休3人。
三、2016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6年收入預算總額為154.63萬元,按照收入來源劃分:
1、當年公共財政撥款124.66萬元,佔收入預算總額的80.62%
2、上年結轉29.97萬元,佔收入預算總額的19.38%。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16年支出預算總額為154.63萬元,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
1、基本支出97.80萬元,佔支出預算總額的63.25%
其中:工資福利支出68.32萬元
商品和服務支出6.67萬元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2.81萬元
2、項目支出56.83萬元,佔支出預算總額的36.75%
(三)2016年公共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6年公共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24.66萬元,佔支出預算總額80.6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類: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1.99萬元,佔公共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的81.81%
社會保障和就業15.72萬元,佔公共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的12.61%
住房保障支出6.95萬元,佔公共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的5.58%
(四)政府採購預算
2016年政府採購預算為1.30萬元,其中:政府集中採購1.30萬元。
(五)“三公”經費支出預算
2016年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8.6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公務接待費8.6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0.00萬元。
主辦單位:景德鎮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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