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對臺方針政策;擬定全市對臺工作和涉台事務的政策、工作計劃,並組織落實;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全市對臺工作;搞好臺情調研,掌握兩岸關係發展的新動向。
(二)統籌協調我市涉台法律事務,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台胞、台商在我市的合法權益。
(三)協調處理全市重大涉台活動的突發事件。
(四)指導和協調全市對臺經濟工作;組織、協調台灣同胞來景投資的相關事務;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涉台經貿活動;組織和指導台資企業聯誼會的工作;負責台胞捐贈物資的審核、審批和呈報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和指導我市與台灣地區的交流與合作,以及兩地人員往來等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的台胞接待、管理工作,協調處理兩地人員交往中所發生的各種問題。
(七)負責對我市在台灣中上層人士、知名人士以及在景重要台商的調查、聯絡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做好對台灣上層人士的聯絡和接待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市涉台教育和對臺新聞宣傳工作。
(九)負責對市台胞台屬聯誼會的指導,做好我市台灣省籍同胞的團結、教育工作,幫助解決台屬的實際困難;協同有關部門處理港澳和海外涉台事務。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基本情況
本部門共有預算單位1個,即部門本級。人員編制數為11人,其中行政編制7人、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編制3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1人。實有人數14人,其中在職11人,包括行政7人、參照公務員管理2人、全部補助2人;退休3人。
三、2017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7年收入預算總額為165.56萬元,按照收入來源劃分:
1、當年公共財政撥款收入148.07萬元,佔收入預算總額的 89.44%;
2、上年結轉收入17.49萬元,佔收入預算總額的10.56%。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17年支出預算總額為165.56萬元。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
1、基本支出128.81萬元,佔支出預算總額的77.8%;
其中:工資福利支出96.1萬元
商品和服務支出23.82萬元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8.89萬元
2、項目支出36.75萬元,佔支出預算總額的22.2%。
(三)2017年公共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7年公共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48.07萬元,佔支出預算總額89.4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類: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4.30萬元,佔公共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的83.95%;
社會保障和就業15.11萬元,佔公共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的 10.20%;
住房保障支出8.66萬元,佔公共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的5.85%。
(四)政府採購預算
2017年政府採購預算為2.1萬元,其中:政府集中採購2.1萬元。
(五)“三公”經費支出預算
2017年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8.3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0.3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公務接待費8.3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0萬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
2017年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主辦單位:景德鎮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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