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台辦主要職能職責
發佈時間:2018-01-17 15:34:07
省委台辦機關內設7個處室,分別是秘書處、經濟處、聯絡交流處、宣傳處、調研處、投訴協調處、機關黨委。下屬1個參公事業單位,江西省台灣同胞接待站。
職能職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臺方針政策、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部署;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全省對臺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處理港澳和海外涉台事務;指導和協調全省對臺經濟工作,指導我省各地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開展工作;指導和協調贛臺交流事宜,負責我省應邀赴臺交流審批管理;開展對台聯絡、接待工作,指導我省各市台胞台屬聯誼會開展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省涉台教育和對臺宣傳工作;開展有關台灣局勢、兩岸關係及贛臺交流合作研究;指導和協調我省涉台法律事務,協同有關部門研究草擬我省涉台政策法規,負責台胞台屬來信來訪接待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台胞合法權益;指導和協調處理我省涉台突發事件、贛臺人員交往中發生的有關問題,協調解決台胞台屬困難和歷史遺留問題;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交辦的其他任務。